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依照法律政策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改造的行政审批。
(二)负责红线宽度16米以下道路及小街巷(含街坊排水及照明)的建设、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养护属于本局管理的桥梁、涵洞、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已建成的市政排水管径小于D800mm(或截面积相当的方沟)的排水管渠。
(三)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调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纠纷;小区内住宅室内的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管。
(四)负责工业园区内项目的报建、施工许可证发放、质量安全监督、施工现场管理、竣工备案、建设违法违规执法监察、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等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危险房屋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机构或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开展危险房屋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定辖区危险房屋治理抢险预案;调处危险房屋矛盾纠纷;组织危险房屋代修。
(六)指导、协调、检查中心城以外的城镇居民及农民私房建设的规划管理;维修和完善辖区村镇基础设施;组织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
(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及管理。
(八)执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具体阶段性工作任务。
(九)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行政机构。本部门机构性质为国家机关,机构类别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人,其中行政在职8人。
(二)事业单位。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机构共1个。具体为: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按类型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共18名,实有18人。
第二部分: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2499.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84.5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876.15万元,增长82.5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8.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02.62万元,下降43.2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53.7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653.71万元,增长2551%,主要原因是:新增土地熟化分期地块二期地块土地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59万元,下降18.07%,主要原因是:用于“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38.25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66.54万元,下降94.57%,主要原因是:非同级拨款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非财政拨款结余减少。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14.7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86.9万元,增长66.83%,主要原因是:结余收入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2499.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235.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018.63万元,增长1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5.4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7.1万元,下降51.1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3.01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2.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保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09万元,增长82.16%,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9108.7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建设,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289.61万元,增长1012%,主要原因是新增土地熟化分期地块二期地块土地款。
5.住房保障支出1861.99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住房补贴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45.57万元,下降55.75%,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减少。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41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7.结余分配0.0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个税缴纳增加。
8.年末结转和结余1264.1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57.13万元,下降26.55%,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8.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102.62万元,下降43.26%。其中:基本支出528.17万元,项目支出2230.03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1.41 万元,支出决算为27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13万元,支出决算为2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奖金发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伙食补助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4.37万元,支出决算为16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5万元,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37万元,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4.33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大型修缮。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37.73万元,支出决算为13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差旅费。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3.21万元,支出决算为54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大型修缮。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25.43万元,支出决算为2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公共租赁住房(项)。年初预算为23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3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37.7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1196.6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42万元,支出决算为3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8.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0.68万元、津贴补贴28.73万元、奖金54.13万元、伙食补助费12.35万元、绩效工资78.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4.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万元、住房公积金39.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26万元;公用经费1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5万元、印刷费0.23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2.5万元、劳务费0.22万元、福利费0.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0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办公费支出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 %。主要原因:支付往年未付办公费。
2.邮电费支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3%。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邮电费支出。
3.差旅费支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 %。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差旅费支出。
4.劳务费支出0.2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值班补贴。
5.福利费支出0.1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工会经费支出。
6.其他交通费用支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 %。主要原因:差旅费增加。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953.7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653.71万元,增长2551%。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953.71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7953.71万元,支出决算为795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94.53万元,支出决算为719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9.18万元,支出决算为25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41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4.41 万元,支出决算为3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41万元,支出决算为3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072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少0万元0。2023年,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072万元,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活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73万元,降低64.77%。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比2022年增加4.96万元,增长37.04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21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鱼峰区水南村炮团路以南片区K地块等 1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194.5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0.45%。从自评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自评等级一等,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10218.15万元。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鱼峰区水南村炮团路以南片区K地块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7251.15万元,执行数7194.53万元,执行率为99.22%,自评得分为99.92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