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7-3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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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主要职能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1.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配合市主管部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负责拟订本辖区工矿仓储用地供地方案并上报审批;负责本辖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事项的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 

2.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并具体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开展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工作。 

3.负责实施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补偿安置工作。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具体负责征地拆迁调查,根据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承担征地拆迁“两公告一登记”工作, 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报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收取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并落实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办理征地拆迁责令交地、信息公开及信访事项。责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的前期调查和征求农村集体意见的“三书一表”等相关材料汇总组卷工作。

4.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灾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5.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负责本辖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项目的实施,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初审,监督地质资料汇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负责辖区市级审批采矿权前期项目选址、公示,储量规模小型页岩矿的采矿权审批登记,矿山闭坑的储量评审、备案、审批及发布注销公告。

6.根据市与城区自然资源执法权限划分,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巡查和动态监测。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测绘活动,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在本辖区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查处本辖区范围内测绘违法案件。 

7.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以及上述事项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相应的违法建设认定。开展辖区内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 

8.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9.协调、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10.承担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的责任;指导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拟订并指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11.协调、指导、监督本辖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湿地保护,合理利用及石漠化土地防治等工作。 

12.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3.协助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14.负责落实森林山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政策落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办理市级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

(二)鱼峰区三伯岭林场及鱼峰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配合森林公安机关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3.负责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4.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不断提升生态效能;

5.依据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6.掌握管护区域资源状况和动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研究拟定林场长期发展规划;

7.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8.负责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面方针政策;协助城区政府做好“林长制”工作相关事务;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辖区植树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荒漠化防治;协助编制本辖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一)本级单位和内设股室: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为纳入城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耕保权益调查股,规划利用股,林业矿管股等四个股室。

(二)局属单位: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1个,鱼峰区三伯岭林场(加挂鱼峰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1.本级: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总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行政在职 11人。

2.局属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1人,其中事业编制41人

3.全局人员编制总数5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鱼峰区三伯岭林场(加挂鱼峰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227.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8.5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5.62万元,下降31.9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8.4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36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费用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费用减少。

3.其他收入0.18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10.23万元,下降99.96%,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4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108.5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据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227.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70.8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1.25万元,下降26.9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2.5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11万元,下降13.7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8.0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0.75万元,增加86%,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52.0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4万元,增加19.26%,主要原因是:用于卫生健康经费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57.64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8.97万元,下降87.91%,主要原因是:用于节能环保经费支出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城乡社区经费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535.43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5.21万元,下降20.16%,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经费支出减少。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61.78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92万元,增加9.41%,主要原因是: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63.4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49万元,增加24.42%,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增加。

9.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10.年末结转和结余56.8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1.77万元,下降47.68%,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4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79万元,下降1.31%。其中:基本支出922.02万元,项目支出196.39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6.8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53万元,支出决算为5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54.54万元,支出决算为9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5.00万元,支出决算为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医疗补助。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医疗补助。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森林管护。

(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37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6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6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6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6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年初预算为6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5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5.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进度支付。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

(十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75.15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进度支付。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0.48万元,支出决算为6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5.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81.5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3.7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03万元。其他支出61.15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委、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必须说明)。开支内容包括: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无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0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1万元比2022年增加9.03万元,增长71.21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2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自评情况来看,调整后部门整体预算数为199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数为775.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数为1210.99万元;全年执行数97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数121.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数854.13万元;全年执行率48.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数为15.61%,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数为70.53%。

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含本级部门及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自评工作覆盖了本单位的所有预算项目,采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预算执行的效果、效率和效益进行了全面评估,项目支出数:27个,开展自评数量:27个,绩效评价覆盖比例:100%。

部门评价情况。共组织对“保安保洁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预算数21.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5.8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预算执行率0%,绩效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一等。绩效完成情况及分析:(1)数量指标:完成本单位1幢办公楼保安保洁;(2)质量指标:保安保洁完成情况良好;(3)时效指标:保安保洁任务完成时间1年;(4)成本指标:完成2023年本单位保安保洁费用支付;(5)可持续影响指标:提升办单位保安保洁能力;(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因财政资金紧张未支付相关预算。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1226.81万元。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保安保洁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21.8万元,执行数5.8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90 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部分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财政资金紧张未支付相关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支付相关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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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主要职能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1.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设施农用地备案、监管,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配合市主管部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负责拟订本辖区工矿仓储用地供地方案并上报审批;负责本辖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事项的审核和上报审批;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 

2.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并具体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开展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工作。 

3.负责实施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补偿安置工作。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具体负责征地拆迁调查,根据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承担征地拆迁“两公告一登记”工作, 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报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收取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并落实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办理征地拆迁责令交地、信息公开及信访事项。责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的前期调查和征求农村集体意见的“三书一表”等相关材料汇总组卷工作。

4.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灾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5.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负责本辖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项目的实施,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初审,监督地质资料汇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负责辖区市级审批采矿权前期项目选址、公示,储量规模小型页岩矿的采矿权审批登记,矿山闭坑的储量评审、备案、审批及发布注销公告。

6.根据市与城区自然资源执法权限划分,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巡查和动态监测。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测绘活动,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在本辖区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查处本辖区范围内测绘违法案件。 

7.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以及上述事项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相应的违法建设认定。开展辖区内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 

8.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9.协调、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10.承担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的责任;指导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拟订并指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11.协调、指导、监督本辖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湿地保护,合理利用及石漠化土地防治等工作。 

12.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3.协助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14.负责落实森林山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柳州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政策落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办理市级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

(二)鱼峰区三伯岭林场及鱼峰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配合森林公安机关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3.负责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4.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不断提升生态效能;

5.依据国家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6.掌握管护区域资源状况和动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研究拟定林场长期发展规划;

7.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8.负责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面方针政策;协助城区政府做好“林长制”工作相关事务;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辖区植树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荒漠化防治;协助编制本辖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一)本级单位和内设股室: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为纳入城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耕保权益调查股,规划利用股,林业矿管股等四个股室。

(二)局属单位: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1个,鱼峰区三伯岭林场(加挂鱼峰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1.本级:行政单位人员编制总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行政在职 11人。

2.局属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1人,其中事业编制41人

3.全局人员编制总数59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鱼峰区三伯岭林场(加挂鱼峰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227.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8.5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5.62万元,下降31.9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8.4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36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费用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费用减少。

3.其他收入0.18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10.23万元,下降99.96%,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48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108.5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据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227.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70.8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1.25万元,下降26.9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2.5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11万元,下降13.7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8.0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0.75万元,增加86%,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52.0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4万元,增加19.26%,主要原因是:用于卫生健康经费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57.64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8.97万元,下降87.91%,主要原因是:用于节能环保经费支出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城乡社区经费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535.43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5.21万元,下降20.16%,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经费支出减少。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61.78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92万元,增加9.41%,主要原因是: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63.4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49万元,增加24.42%,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增加。

9.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10.年末结转和结余56.8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1.77万元,下降47.68%,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4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79万元,下降1.31%。其中:基本支出922.02万元,项目支出196.39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6.8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53万元,支出决算为5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0.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1.53万元,支出决算为2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54.54万元,支出决算为9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5.00万元,支出决算为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医疗补助。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医疗补助。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森林管护。

(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6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37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6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6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6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6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年初预算为615.80万元,支出决算为5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5.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进度支付。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

(十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75.15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进度支付。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0.48万元,支出决算为6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8.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5.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81.5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3.7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03万元。其他支出61.15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委、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必须说明)。开支内容包括: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无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0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1万元比2022年增加9.03万元,增长71.21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2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自评情况来看,调整后部门整体预算数为199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数为775.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数为1210.99万元;全年执行数97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数121.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数854.13万元;全年执行率48.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数为15.61%,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数为70.53%。

组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含本级部门及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自评工作覆盖了本单位的所有预算项目,采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预算执行的效果、效率和效益进行了全面评估,项目支出数:27个,开展自评数量:27个,绩效评价覆盖比例:100%。

部门评价情况。共组织对“保安保洁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预算数21.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5.8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预算执行率0%,绩效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一等。绩效完成情况及分析:(1)数量指标:完成本单位1幢办公楼保安保洁;(2)质量指标:保安保洁完成情况良好;(3)时效指标:保安保洁任务完成时间1年;(4)成本指标:完成2023年本单位保安保洁费用支付;(5)可持续影响指标:提升办单位保安保洁能力;(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因财政资金紧张未支付相关预算。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1226.81万元。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保安保洁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21.8万元,执行数5.8万元,执行率为0%,自评得分为90 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部分良好,部分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财政资金紧张未支付相关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支付相关预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