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新时期统战工作的理论和方针、政策,调查了解和掌握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协助党委总揽统战工作全局。组织贯彻中央的统战政策和自治区、市委的有关指示,向党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向区党委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党委决策起参谋作用。
(二)宣传党的新时期统战政策,了解检查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反应这些阶层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党外后备干部和新阶层人士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团结联系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做好政策引导。
(三)负责联系辖区内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研究反映辖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帮助、教育、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走社会主义道路。
(四)指导镇、街道(社区)做好统战工作
(五)协助做好区政协委员的推荐
(六)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七)协助党委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引导非公企业和非公人士诚信经营。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委统战部与鱼峰区工商联、鱼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鱼峰区侨务办公室联合办公,鱼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鱼峰区侨务办公室为挂牌部门,鱼峰区委统战部为行政单位,鱼峰区工商联为群团组织。
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8人,其中行政在职8人,1人已于2023年9月退休。
具体情况如下:
1.统战部:人员编制总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 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1人已于2023年9月退休。
2.工商联:人员编制总数为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单位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柳州市鱼峰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234.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7.0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5.19万元,下降率为15.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4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31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项目有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6.其他收入6.63 万元,为单位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88万元,下降75.89%,主要原因是:2023年,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拨维修资金有调整及市侨联拨付资金有调整。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8.上年结转和结余37.5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34.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1.0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0.49万元,下降13.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9.3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民族事务、港澳台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统战事务。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44万元,下降21.72%,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项目有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49万元,增长43.14%,主要原因是:部门干部社保基数有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9.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76X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部门干部医疗保险基数有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14.0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24万元,增长43.08%,主要原因是:
2. 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3.年末结转和结余33.6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96万元,下降10.54%,主要原因是:使用了项目经费。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4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31万元,下降6.98%。其中:基本支出182.06万元,项目支出8.39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0.32万元,支出决算为19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有调整。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主要用于:开展相关民族工作。主要原因:民族工作任务有调整,项目有调整。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 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主要用于:开展其他民族事务工作。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3.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7%。主要用于开展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工作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主要原因:区工商联换届,工作任务有调整,项目有调整。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主要用于开展宗教工作相关经费。主要原因:工作项目有调整,涉及宗教场所修缮。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 华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主要用于开展统战事务工作相关经费。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5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主要用于开展其他统战事务工作相关经费,包括党外干部培训费、差旅费等。主要原因:疫情原因,部分培训未能开展,工作项目有调整。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78万元,支出决算为1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39万元,支出决算为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金缴费。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9.45万元,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08万元,支出决算为1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职工的住房保障经费。主要原因: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有调整。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23年干部餐补。主要原因:财政调账,分配2023年餐补。 。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及其他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鱼峰区委统战部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2023年,鱼峰区委统战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46万元,增长100 %。比2022年增加5.85万元,增长55.14%。主要原因是:分配2023年奖励性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按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的要求,认真执行区财政局的相关政策制度;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符合国家财经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按规定公开预决算信息。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我单位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0.72万元,执行数0.3660万元,执行率为50.83%,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