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区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拟定全区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全区伤亡事故统计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协调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上级部门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二)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履行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监管在辖区市局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对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归口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七)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自治区、柳州市管理的除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十一)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于行政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行政在职4人,事业在职1人。
四、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16.43万元,同比增加36.94万元,同比上升46.4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43万元,同比增加36.94万元,同比上升46.47%。
2.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1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3万元,同比增加46.64万元,同比上升46.64%;项目支出15万元,同比减少9.7万元,同比下降39.2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7.85万元,同比增加16.19万元,同比上升974.91%。主要因为:增加公共安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72万元,同比增加6.81万元,同比增长76.38%。主要因为;人员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53万元,同比增加3.93万元,同比增长85.44%。主要因为;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支出预算6.74万元,同比增加2.98万元,同比上升79.52%。主要因为;人员增加。
灾害预防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67.59万元,同比增加7.03万元,同比上升11.61%。与上年基本持平。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101.43万元,同比增加46.64万元,同比上升46.64%。主要因为:增加公共安全经费。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7.13万元;同比增加38.59万元,同比上升79.51%。主要因为:增加公共安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3万元;同比增加8.05万元,同比上升128.75%。 主要因为:增加公共安全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5万元,同比减少9.7万元,同比下降39.2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因为:科目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5万元;同比减少8.7万元,同比下降37.5%。
资本性支出预算0.5万元;同比增加0.5万元,同比上升100%。主要因为:科目调整。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3万元;同比增加8.05万元,同比上升79.51%。 主要因为:增加公共安全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1.1万元,同比增加5.43万元,同比增长95.77%。
主要用于:办公家具、印刷出版服务、复印纸的购买。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7万元,同比上升66.6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7万元,同比上升66.67%。主要因为:人数增加2人,仅按基本定额公务接待费的标准上浮0.07万元,剔除此因素同比去年零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1个,金额共计15万元,占项目支出100%。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有0辆车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