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鱼峰区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19-02-11 15:01   

  鱼峰区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组织领导本区的审计工作,研究制订本区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的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其他接受财政拨款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3、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

  4、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5、区本级及区属各单位财政资金工程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四)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代拟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负责鱼峰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下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投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审计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事业在职0人。

  四、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15.83万元,同比减少26.12万元,同比下降18.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83万元,同比减少26.12万元,同比下降18.4%。 

  2.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1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万元,同比减少15.36万元,同比下降15.42%;项目支出31.64万元,同比减少10.77万元,同比下降25.3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0.41万元,同比减少20.28万元,同比下降18.32%。主要原因:压缩一般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9万元,同比减少3.24万元,同比下降20.1%。主要因为: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万元,同比减少1.33万元,同比下降15.92%。主要因为: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53万元,同比减少1.27万元,同比下降18.67%。主要因为:一名编内人员退休,调减该项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84.2万元,同比减少15.36万元,同比下降15.42%。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49万元;同比减少16.41万元,同比下降18.67%。 与上年基本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71万元;同比增加1.06万元,同比上升9.05%。  与上年基本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1.64万元,同比减少10.77万元,同比下降25.3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72万元;同比减少9.69万元,同比下降24.58%。主要原因:大力压缩一般公用经费。

  资本性支出预算1.52万元;同比减少1.28万元,同比下降45.71%。主要原因:减少办公设备购置。

  其他支出预算0.4万元;同比增加0.4万元,同比上升100%。主要原因:增加两镇工作经费。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1万元;同比增加1.06万元,同比上升9.05%。  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4.39万元,同比增加21.59万元,同比增长771%。

  主要用于: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家具、聘用中介机构服务费等采购,增加工程审核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3万元,同比下降268.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3万元,同比下降68.75%。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调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1个,金额共计19.24万元,占项目支出79%。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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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鱼峰区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组织领导本区的审计工作,研究制订本区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的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其他接受财政拨款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3、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

  4、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5、区本级及区属各单位财政资金工程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四)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代拟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负责鱼峰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下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投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审计局共有直属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事业在职0人。

  四、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15.83万元,同比减少26.12万元,同比下降18.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83万元,同比减少26.12万元,同比下降18.4%。 

  2.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1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万元,同比减少15.36万元,同比下降15.42%;项目支出31.64万元,同比减少10.77万元,同比下降25.3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0.41万元,同比减少20.28万元,同比下降18.32%。主要原因:压缩一般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9万元,同比减少3.24万元,同比下降20.1%。主要因为: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万元,同比减少1.33万元,同比下降15.92%。主要因为: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53万元,同比减少1.27万元,同比下降18.67%。主要因为:一名编内人员退休,调减该项支出.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84.2万元,同比减少15.36万元,同比下降15.42%。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1.49万元;同比减少16.41万元,同比下降18.67%。 与上年基本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71万元;同比增加1.06万元,同比上升9.05%。  与上年基本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1.64万元,同比减少10.77万元,同比下降25.3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72万元;同比减少9.69万元,同比下降24.58%。主要原因:大力压缩一般公用经费。

  资本性支出预算1.52万元;同比减少1.28万元,同比下降45.71%。主要原因:减少办公设备购置。

  其他支出预算0.4万元;同比增加0.4万元,同比上升100%。主要原因:增加两镇工作经费。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1万元;同比增加1.06万元,同比上升9.05%。  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4.39万元,同比增加21.59万元,同比增长771%。

  主要用于: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家具、聘用中介机构服务费等采购,增加工程审核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3万元,同比下降268.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3万元,同比下降68.75%。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调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1个,金额共计19.24万元,占项目支出79%。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