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天马街道办事处2019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柳州市鱼峰区天马街道办事处是鱼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2)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拓宽经济活动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建设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的美好街道。
(3)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4)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工作、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5)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7)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发挥"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9)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州市鱼峰区天马街道办事处是鱼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下设天马街道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天马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天马街道办事处统一核算、管理。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公事业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5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参公事业在职3人,天马街道综合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在职3人,天马街道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事业编制在职4人。
离退休人员: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四、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46.47万元,同比增加28.33万元,同比增加16.73%。基本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6.47万元,同比增加28.33万元,同比增加16.73%。基本持平。
2.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4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47万元,同比增加40.05万元,同比增加16.39%;项目支出62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20%;项目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97.69万元,同比增加28.33万元,同比增加16.73%,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6.63万元,同比减少9.72万元,同比减少8.35%;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2.03万元,同比增加4.13万元,同比增加23.08%,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0.12万元,同比增加1.81万元,同比增加9.8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84.47万元,同比增加40.05万元,同比增加16.39%;基本持平。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6.72万元;同比增加24.12万元,同比增加10.3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94万元;同比增加14.13万元,同比增加119.65%,科目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0万元,同比增加1.8万元,同比增加100 %,科目调整。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2万元,同比减少15.5万元,同比下降20 %,项目减少。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万元;同比减少37万元,同比下降52.86 %。 主要因为:项目减少。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6.5万元。同比减少100%,科目调整。
其他支出预算29万元;同比增加29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科目调整。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20万元;同比增加13.44万元,同比增长153%。 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
主要用于:复印纸。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主要因为:三公经费无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同比下降0%。主要因为:无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1个,金额共计29万元,占项目支出46.77%。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街道无公务用车,共有车辆0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