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园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和措施,提出重点行业、产品的研制和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园区行政管理,建立健全园区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负责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园区分支机构或者派出机构的工作。
(四)负责园区经济管理,促进园区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审定园区的投资项目,并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备案;管理园区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五)负责园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土地的统一开发,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完善园区卫生、娱乐、教育等配套服务设施。
(六)负责园区国有资产运营及管理,由区政府直接委托或授权的除外。
(七)负责区委、区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及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属事业单位。单独设置3个内设机构:综合管理服务办公室、创新发展局、投资促进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事业在职20人,离退休人员0人。
四、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551.01万元,同比增加65.92万元,同比增长13.5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1.01万元,同比增加65.92万元,同比增长13.59%。
2.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55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01万元,同比减少31.21万元,同比下降10.16%,项目支出275万元,同比增加97.13万元,同比增长54.6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8.37万元,同比减少0.83万元,同比下降2.8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9.68万元,同比减少11.53万元,同比下降22.51%。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09万元,同比减少0.56万元,同比下降3.34%。与上年基本持平。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预算447.03万元,同比增加80.95万元,同比增长22.11%。与上年基本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84万元,同比减少2.11万元,同比下降9.6%。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76.01万元,同比减少31.21万元,同比下降10.1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4.67万元;同比减少28万元,同比下降10.27%,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34万元;同比减少3.21万元,同比下降9.28%,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75万元,同比增加97.13万元,同比增长54.6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园区一般公用经费。
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8万元;同比增加126.48万元,同比增长176.83%。 主要因为:增加园区环境整治项目。
资本性支出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0.83万元,同比增长70.9%。主要因为:增加设备购置。
对企业补助支出预算75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同比下降28.57%;增加原因:减少项目。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方面的预算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34万元;同比减少3.21万元,同比下降9.28%。主要原因: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同比减少0.17万元,同比下降0.08%。
主要用于: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相机、空调、网络建设、维修维护工程、会议服务等采购。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5万元,同比增长27.8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0.6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5万元,同比增长27.88%。主要原因:定额公务费提标。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同比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20年预算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4个,金额共计215万元,占项目支出78.19%。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