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石路第二小学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石路第二小学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柳石路第二小学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公开07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明细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十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预算公开12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石路第二小学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柳石路第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委、鱼峰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鱼峰区教育局拟订的辖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二)开展学校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学校共青团工作,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三)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学期计划,做好各项工作的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本校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公开。
(四)负责本校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贯彻相关部门拟订的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及要求,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负责统计本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五)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确保普及义务教育工作成果。
(六)主管本校教师工作,贯彻落实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本校师资队伍水平。
(七)组织领导本校招生、学生的入校和毕业鉴定工作。
(八)负责本校语言文字工作,按照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及鱼峰区教育局要求,开展本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开展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九)组织做好教职工的培养、考核、奖惩、工资福利职称评定,以及退休离休等工作。
(十)负责本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按照辖区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及要求开展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组织做好行政后勤工作,坚持为教学服务,不断改善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二)贯彻执行勤俭办校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校的管理。
(十三)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有学校1个,为柳州市柳石路第二小学,属事业单位。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1人。
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编制总数为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1人,其中行政在职53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公开07表)
八、“三公”经费预算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明细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十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预算公开12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柳石路第二小学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103.59万元,同比增加67.59万元,同比增长6.52%,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3.5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9万元,教育支出947.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48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103.59万元,同比增加67.59万元,同比增长6.52%。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增加,增加该部分人员工资、社保等各相关项目的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3.5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67.59万元,同比增长6.52%。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103.5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103.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67.59万元,同比增长6.52%。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同比增加0.24万元,同比增长2.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按比例生成工会经费相应增加。
2.教育支出947.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81%,同比增加63.79万元,同比增长7.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应工资等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18%,同比增加3.56万元,同比增长2.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对应社保支出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10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67.59万元,同比增长6.52%。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对应各项支出增加。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对应工资、社保等各项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3.5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3.5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9万元,教育支出947.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03.5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1.0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的支出。
(二)小学教育支出947.0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物业服务补贴(在职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支出、聘用人员劳务费等。
(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2.4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控制数编制人员物业补贴、在职人员住房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7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学校学校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3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学校在职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3.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70.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233.25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3.5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5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3.25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4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退休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不增不减。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明细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安排。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十三、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