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034柳州市阳和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02-08 15:10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小学概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阳和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委、鱼峰区党委、鱼峰区教育局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学校的办学管理行为,依法维护学校、教职工及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办学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兴国战略

(二)学校为实施六年制教育为主体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做好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各级各类各部门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按照市教育局、鱼峰区教育局等有关上级部门的设置标准,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本校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校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本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五)负责本校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指导与协调,认真做好普通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按上级规定做好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书刊的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主管本校教师队伍管理工作,实施教师资格持证上岗制度,指导学校教育人才队伍的建设。

(七)负责学校小学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按照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师资培训工作。

(九)负责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落实学校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一)配合上级做好学校教育督导工作。接受和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有单位1个,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事业单位1个,为柳州市阳和小学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1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4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小学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阳和小学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99.51万元,同比增加58.04 万元,同比增长13.15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9.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万元,教育支出367.3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4万,卫生健康支出6.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0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99.51万元,同比增加58.04 万元,同比增长13.15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项目调整,增加预算项目以及增加预算项目金额。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9.51万元,同比增加58.04 万元,同比增长13.15 %。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499.5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49.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同比增加8.04万元,同比增长2%。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同比增长17.95 万元,同比增长56 %。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6%,同比增加0.77万元,同比增长15.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205教育支出36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54%,同比增加21.14万元,同比增加6.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89%,同比增加9.23万元,同比增加15.34%,社保基数调整。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4%,同比增加4.61万元,同比增长15.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4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9.99%,同比增加40.08万元,同比增加9.79%。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编制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同比增长17.95 万元,同比增长56 %。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增预算项目。

2023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编制增加和绩效提标;二是新增预算项目。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9.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9.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万元,205教育支出367.34万元,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0万元,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4.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49.51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支出5.7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的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2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1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34.7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五)小学教育支出367.34万元。基本支出317.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人员经费。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生均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9.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98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一、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2023

360034柳州市阳和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小学概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阳和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阳和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委、鱼峰区党委、鱼峰区教育局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学校的办学管理行为,依法维护学校、教职工及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办学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兴国战略

(二)学校为实施六年制教育为主体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做好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各级各类各部门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按照市教育局、鱼峰区教育局等有关上级部门的设置标准,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本校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校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本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五)负责本校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指导与协调,认真做好普通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按上级规定做好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书刊的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主管本校教师队伍管理工作,实施教师资格持证上岗制度,指导学校教育人才队伍的建设。

(七)负责学校小学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按照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师资培训工作。

(九)负责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落实学校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一)配合上级做好学校教育督导工作。接受和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有单位1个,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事业单位1个,为柳州市阳和小学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31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34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阳和小学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柳州市阳和小学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99.51万元,同比增加58.04 万元,同比增长13.15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9.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万元,教育支出367.3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4万,卫生健康支出6.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0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99.51万元,同比增加58.04 万元,同比增长13.15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项目调整,增加预算项目以及增加预算项目金额。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9.51万元,同比增加58.04 万元,同比增长13.15 %。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499.5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49.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同比增加8.04万元,同比增长2%。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同比增长17.95 万元,同比增长56 %。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6%,同比增加0.77万元,同比增长15.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205教育支出367.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54%,同比增加21.14万元,同比增加6.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89%,同比增加9.23万元,同比增加15.34%,社保基数调整。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4%,同比增加4.61万元,同比增长15.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4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9.99%,同比增加40.08万元,同比增加9.79%。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编制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同比增长17.95 万元,同比增长56 %。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增预算项目。

2023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编制增加和绩效提标;二是新增预算项目。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9.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9.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万元,205教育支出367.34万元,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0万元,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4.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49.51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支出5.7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的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2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1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34.7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五)小学教育支出367.34万元。基本支出317.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人员经费。项目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生均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9.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18.98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一、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