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003柳州市岩村路小学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岩村路小学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岩村路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柳州市岩村路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岩村路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学校少先队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做好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做好学校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按上级要求做好教育信息的统计。
(四)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执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工作。认真负责的进行学校用书征订和进校书刊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按照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学校的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教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七)按上级文件组织开展小学学历教育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八)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广普通话工作和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师资培训。
(九)按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加强落实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有行政单位1个,属鱼峰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岩村路小学。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71人,其中事业编制7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4人,控制数1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9人。
(二)单位内设机构,教导处,政教处,后勤处,办公室,财务。
第二部分:柳州市岩村路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335.21万元,同比减少231.54万元,同比下降14.78%,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5.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4万元,教育支出954.0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04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335.21万元,同比减少231.54万元,同比下降14.7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5.21万元,同比减少231.54万元,同比增长下降14.78%。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编制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335.2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323.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1%,同比减少231.54万元,同比下降14.78%。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7%,同比增加 1.05万元,同比增长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
2.205教育支出954.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45%,同比减少325.77万元,同比减少25.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减少。
3.206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5%,同比增加5.28万元,同比增长5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4.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90%,同比增加58.49万元,同比增长30.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5.210类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3%,同比增加23.09万元,同比增长23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86.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4%,同比增加6.32万元,同比增长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32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9.10%,同比增加59.1万元,同比增长4.68%。增加的主要原因:绩效提标。
2.项目支出预算11.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同比减少3.72万元,同比减少23.68%。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预算项目。
2023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编制减少;二是减少预算项目。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5.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3.22万元;支出包括: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4万元,205教育支出942.04万元,.206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28万元,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39万元,210类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9万元,221类住房保障支出86.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3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22万元,项目支出11.9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小学教育支出942.07万元,项目支出11.99万元。
主要用于岩村路小学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规定开支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标准的开支水电费、邮电费、购置教学设备及其他商品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工青妇党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支出14.3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的支出。
(三)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28万元 ,为基本支出预算。
(四)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6.3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3.9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7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岩村路小学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3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岩村路小学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岩村路小学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86.0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岩村路小学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3.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77.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生活补助等等。
(二)公用经费4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符合要求公开的绩效目标。
十三、2023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事业运行总预算1335.21万元,同比减少231.54万元,同比下降14.78%,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5.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4万元,教育支出954.0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04万元。事业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编制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第三部分:柳州市岩村路小学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