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02-2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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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概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三)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贯彻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变更隶属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乡镇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县界标准样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名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志愿服务规范性文件,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鱼峰区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民政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鱼峰区民政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州市鱼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一)行政单位1个,为鱼峰区民政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柳州市鱼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公编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参公编在职4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

2.所属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8人,其中参公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参公编在职4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413.02万元,同比减少33.4万元,同比下降0.52%,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3.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7.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6413.02万元,同比减少33.4万元,同比下降0.52%。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持平,略有下降,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财政压缩经费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3.0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减少33.4万元,同比下降0.52%。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6413.0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1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7%,同比增加60.45万元,同比增长38.78%。项目支出预算619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63%,同比减少93.85万元,同比下降1.4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同比减少104.33万元,同比下降97.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预算要求调整了人员工资的功能分类科目。

2.206类科学技术支出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同比增加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44%,同比增加58.91万元,同比增长0.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预算要求调整了人员工资的功能分类科目。

4.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7.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7%,同比增加6.09万元,同比增长53.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4%,同比增加5.15万元,同比增长51.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21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37%,同比增加60.45万元,同比增长38.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项目支出预算619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63%,同比减少93.85万元,同比下降1.49%。减少的主要原因:压减项目经费。

2023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压缩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13.0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3.02万元;支出包括: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万元,206类科学技术支出0.8万元,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7.15万元,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7.43万元,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1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32万元,项目支出6196.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5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工会经费支出。

(二)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工青妇党建经费支出。

(三)行政运行134.4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529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3年鱼峰区49个城市社区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工资及五险一金、社区惠民项目以及2023年鱼峰区社区办公用房租赁费支出。

(五)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7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等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儿童福利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过节费支出。

(九)老年福利548.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鱼峰区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孤老过节费支出。

(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3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配套低保人员救济费支出。

(十一)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支出。

(十二)行政单位医疗10.1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7.2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15.1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6.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6.5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万元,比2022年预算0.36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1.1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4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11.11%,增加的主要原因: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3万元,同比减少362.47万元,下降99.92%。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47万元,下降83.05%;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3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城乡低保救助金,预算支出330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30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表12。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76万元,同比增加3.41万元,同比增长12.94%,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在职实有人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城乡低保救助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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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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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概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三)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贯彻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变更隶属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乡镇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县界标准样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名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志愿服务规范性文件,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鱼峰区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民政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鱼峰区民政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柳州市鱼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一)行政单位1个,为鱼峰区民政局。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柳州市鱼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公编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1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参公编在职4人。

具体情况如下:

1.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7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

2.所属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8人,其中参公编制8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4人,其中参公编在职4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413.02万元,同比减少33.4万元,同比下降0.52%,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3.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7.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6413.02万元,同比减少33.4万元,同比下降0.52%。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持平,略有下降,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财政压缩经费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3.0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减少33.4万元,同比下降0.52%。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6413.0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1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7%,同比增加60.45万元,同比增长38.78%。项目支出预算619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63%,同比减少93.85万元,同比下降1.49%。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同比减少104.33万元,同比下降97.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预算要求调整了人员工资的功能分类科目。

2.206类科学技术支出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同比增加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3.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44%,同比增加58.91万元,同比增长0.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预算要求调整了人员工资的功能分类科目。

4.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7.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7%,同比增加6.09万元,同比增长53.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4%,同比增加5.15万元,同比增长51.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实有人数较上年增加。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21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37%,同比增加60.45万元,同比增长38.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项目支出预算619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63%,同比减少93.85万元,同比下降1.49%。减少的主要原因:压减项目经费。

2023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财政压缩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13.0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3.02万元;支出包括: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万元,206类科学技术支出0.8万元,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7.15万元,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7.43万元,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1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32万元,项目支出6196.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5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工会经费支出。

(二)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工青妇党建经费支出。

(三)行政运行134.4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529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3年鱼峰区49个城市社区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工资及五险一金、社区惠民项目以及2023年鱼峰区社区办公用房租赁费支出。

(五)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7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等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支出。

(八)儿童福利3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过节费支出。

(九)老年福利548.7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为鱼峰区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孤老过节费支出。

(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3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配套低保人员救济费支出。

(十一)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支出。

(十二)行政单位医疗10.1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三)公务员医疗补助7.2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15.1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6.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6.5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4万元,比2022年预算0.36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1.1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4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增长11.11%,增加的主要原因: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数量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3万元,同比减少362.47万元,下降99.92%。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47万元,下降83.05%;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3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城乡低保救助金,预算支出330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30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表12。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76万元,同比增加3.41万元,同比增长12.94%,主要用于鱼峰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加的原因:在职实有人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十二、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城乡低保救助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