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统计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统计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1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2表)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完成辖区第一、二、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住户调查工作、劳动力抽样调查及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等工作。
(二)承担组织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如:全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全国人口普查等各项抽样调查工作。
(三)组织实施区情区力调查;如:组织实施能源、人才资源、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
(四)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鱼峰区统计局属行政单位。
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编制总数为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鱼峰区统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 276.79 万元,总支出 276.79 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18.2 %,主要原因是 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启动、清查等工作较多,经费开支较大,24年主要是登记阶段,经费有所减少。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总收入 276.79 万元,同比减少 61.64万元,同比下降 18.2 %。其中:
一般公共统计预算拨款276.7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减少 61.64万元,同比下降 18.2 %。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下降主要是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启动、清查等工作较多,经费开支较大,24年主要是登记阶段,经费有所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276.79 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27.5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1%,同比减少14.64万元,同比下降 10.3 %。项目支出预算 149.2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53.9 %,同比减少 47万元,同比下降 24 %。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9.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0.2 %,同比减少 49.8 万元,同比下降16.6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2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同比减少 5.23 万元,同比下降28.3 %。
3.卫生健康支出 7.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减少 3.52万元,同比下降32.5 %。
4.住房保障支出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同比减少 2.61万元,同比下降28.3 %。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2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46.1 %,同比减少 14.64万元,同比下降10.3%。
2.项目支出预算14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同比减少53.9万元,同比下降 24 %。
2024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启动、清查工作支出较大,24年主要是登记阶段,经费有所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 276.79 万元,总支出 276.79 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18.2 %,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启动、清查工作支出较大,24年主要是登记阶段,经费有所减少。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减少 18.2 %,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启动、清查工作支出较大,24年主要是登记阶段,经费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7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7.58 万元,项目支出 149.21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 101.6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2.82万元,项目支出 8.81 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协统员工资和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基本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为保证鱼峰区统计行政管理事务发生的支出,根据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三)专项普查活动79.6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支出。
(四)统计抽样调查60.8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四下”企业抽样调查经费、房地产、建筑业统计经费、国民经济核算经费、劳动力抽样调查经费、统计“四大工程”、统计规范化建设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包括一、二、三产业调查)、人口抽样调查经费等支出。
(五)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9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用于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会议费、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6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工青妇党建等经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鱼峰区统计局职业年金的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4.3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鱼峰区统计局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6.6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鱼峰区统计局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3.3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用于鱼峰区统计局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6.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 15.5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万元,比减少0.34万元,同比下降0.53%,下降原因:2023年有人员退休,新进人员定额标准降低。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 0.3万元,同比下降0.34万元,同比下降53.1%,下降原因:2023年有人员退休,新进人员定额标准降低。
(二)会议费2024年预算0.28万元,同比下降1.42万元,同比下降80.3%,下降原因:2023年有人员退休,新进人员定额标准降低。
(三)培训费2024年预算2.22万元,同比减少4.34万元,同比下降 66.2%,下降原因:2023年有人员退休,新进人员定额标准降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 年行政运行预算 101.63 万元,同比减少34.89 万元,同比下降25.6 %,基本支出 92.82 万元,项目支出 8.81 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原因:2024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入收尾阶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 0.3 万元、工程类采购 0万元、服务类采购3万元。政府采购主要用于购买复印纸和印制统计年鉴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经济普查,预算支出79.6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79.6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经济普查开展,设1条数量指标:普查区、小区域划分(完成普查区、小区域划分);设1条质量指标:经济普查工作;设1条时效指标:按时完成普查各阶段工作(按时完成普查各阶段工作);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无);设1条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无);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无);设1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80%。
第三部分:鱼峰区统计局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鱼峰区统计局2024年经济普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1)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统计拨款收入:指市城区统计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城区各部门用统计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