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鱼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柳州市鱼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鱼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调剂、使用监管、处置和维修等工作;
3.负责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做好全区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管理工作。
4.协助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负责区属国有资产的出租、经营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拟订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区机关办公区域物业管理及环境卫生、会务、机关食堂、安全保卫等工作。
7.负责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8.负责区机关文印工作。
9.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23人,实有财政供养23人
第二部分:鱼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566.79万元,同比增加71.54万元,同比上涨4.78%,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2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4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566.79万元,同比增加71.54万元,同比上涨4.78%。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计1566.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66.79万元,比上年增加71.54万元,增加4.78 %;
支出分类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类,其中: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22万元,比上年增加866.31万元,增加145.62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定额公务部分部门支出统一划转等。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793.4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0.63 %,同比增加352.22万元,增加85.56%。主要原因为工资绩效等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773.3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49.36 %,同比增加41.98万元,增加5.7%。主要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6.7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6.79万元,支出包括: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1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56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41万元,项目支出773.3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56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41万元,项目支出773.3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车维护保养,政府办公场所及设备维修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3.4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09万元比上年预算120.18万元,同比减少17.09万元,同比减少14.2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0万元, 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 0 %,下降的原因为:严格按规定接待,减少不必要接待。
(三) 公务用车费 100.8万元, 比上年减少17.2万元,减少14.57 %,
(四)会议费1.23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加4.2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0万元。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鱼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