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财预〔2022〕1号 关于2021年鱼峰区绩效专项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预算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本级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施意见》和《鱼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柳州市鱼峰区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鱼峰区财政局组织各部门对本级各预算单位开展了绩效自评,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各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现将2021年第三方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预算项目绩效监控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鱼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区财政局作为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的主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区2021年度64个预算部门开展了绩效重点评价经第三方机构评价,现将考核评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有64个部门上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及其他资料,其中:
1.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分100分的部门26个、95分—99分的部门28个、90分—94分的部门8个、85分—89分的部门0个、80分—84分的部门2个。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复核评分95分以上的部门8个、90分—94分的部门19个、85分—89分的部门20个、80分—84分的部门9个、70分—79分的部门8个。
(二)2021年度有68个项目上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及其他资料,其中: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分100分的项目26个,95分—99分的项目28个、90分—94分的项目7个、85分—89分的项目5个、70分—79分的项目1个、70分以下的项目1个。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复核评分90分—94分的项目15个、85分—89分的项目32个、80分—84分的项目9个、70分—79分的项目10个、70分以下的项目2个。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一)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绩效管理队伍建设
对于部分单位绩效目标自评意识不强,对评价工作不够重视的情况,建议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绩效目标设置、实施、监督、评价及审核的内部职责分工,部门间做好对接工作,加强绩效管理队伍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保证今后自评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二)合理申报预算资金,提高资金配置使用率
对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情况,建议今后预算资金应按照当年实际需求进行申报,并考虑上年度项目资金的支付情况和结余情况,提高预算资金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强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财政部门可根据各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结果,结合政策和工作任务的变化适时调整财政资金投入的力度,对重要项目灵活倾斜,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
(三)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建议各部门单位在预算编制时遵循“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各自的部门职能、日常运营、行业标准、项目实施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设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上级单位应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的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提高管理水平,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财政部门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单位,各单位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2023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抽评结果为“好”的项目,在预算安排时给予优先考虑;对绩效抽评结果为“一般”的项目,预算审核从严、资金安排从紧;对绩效抽评结果为“差”的项目,原则上削减或取消资金安排。
附件:柳州市鱼峰区财政局2021年绩效考评专项报告
鱼峰区财政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