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2022年度全区及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11-13 11:00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精神,执行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有关要求,现将鱼峰区2022年度全区及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2022年,全区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0.539亿元,同比增长48.56%;负债总额9.114亿元,同比增长42.96%;所有者权益总额1.422亿元,同比增长98.35%,其中国有资产及权益总额0.134亿元,同比下降28.64%;资产负债率86.48%,同比下降3.38%;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79亿元,同比增长234%;利润总额0.0203亿元,同比增长155%。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我区无国有金融企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022年末,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5.01亿元,同比下降12.80%,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5.38亿元,同比下降46.09 %,占35.8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9.63亿元,同比增长33.20%,占64.18%。负债总额4.44亿元,同比下降32.75%。净资产10.57亿元,同比下降0.40%。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益4718万元,同比下降21.2%。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主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情况。

(1)建设用地。全区国有建设用地3439.23 公顷,其中,城市用地2476.03公顷,占71.99%;建制镇用地60.64公顷,占1.76%;村庄用地15.86公顷,占0.46%;采矿用地78.69公顷,占2.2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8.15公顷,占2.85%;交通运输用地709.86公顷,占20.64%。

(2)耕地。全区国有耕地330.95公顷,其中,水田27.30公顷,占8.00%;水浇地22.64公顷,占6.00%;旱地280.99公顷,占86.00%。

(3)园地。全区国有园地77.88公顷,其中,果园68.69公顷,占83.33%;茶园0公顷,占0%;其他园地9.19公顷,占16.67%。

(4)森林。全区国有林地3344.66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431.79公顷,占42.83%;竹林地20.20公顷,占0.60%;灌木林地1779.30公顷,占53.19%;其他林地113.35公顷,占3.38%。

(5)草地。全区国有草地139.79公顷,其中,人工牧草地2.81公顷,占2.01%;其他草地136.97公顷,占97.99%。

(6)湿地。全区国有湿地351.51公顷,其中,内陆滩涂351.51公顷,占100%。

(7)矿产。我区2020年6月设立采矿权1宗,为广西柳州森茂矿业有限公司柳江大泽锰矿项目,项目位于鱼峰区里雍镇立冲村大塘口屯,登记矿种为锰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储量112.8万吨,开采年限到2029年11月,目前矿山仍处于基建期,未正常投产。

(8)自然保护地。全区共有自然保护地1个,即鱼峰龙潭-都乐岩,总面积1077.5 公顷。

2.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情况

2022年,鱼峰区工矿仓储类国有建设用地累计供应8宗,面积22.42公顷,土地总价款收入0.6915亿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0.6915亿元,划拨价款0亿元。

二、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贯彻落实国企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区属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推动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健康、安全、市场化和可持续发展,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市场化转型升级方案。开展集团化业务规划调整,对整合集团内部业务,明确子公司定位,实现集团业务专业化发展,做强做精。

2.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企业集团建立完善的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对子企业的纵向监督和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监督。健全涉及财务、采购、营销、投资等方面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进一步发挥总会计师、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法律审核把关。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联动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流程管控的刚性约束,确保内部监督及时、有效。发挥企业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落实党组织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党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 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加强出资人监督。开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向所出资企业依法委派总会计师工作,强化出资人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完善国有企业审计制度,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公共审计、出资人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之间的职责分工,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和巡视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审查国有企业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情况,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问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鱼峰区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管理办法,科学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相结合,严格按照审批后的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无预算安排不予采购,超标准配置资产不予采购。

2.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完善账务管理,督促指导行政事业单位严格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

3.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以预算约束推动开放共享。本着“高效利用、节约开支”的原则,逐步盘活利用闲置资产,资产配置优先通过本部门、跨部门调剂解决,加大资产调控力度。创新资产盘活利用方式,将闲置资产合规整合至国有企业管理,为缓解我区收支矛盾、降低政府运行成本、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起到积极作用。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经营性用房统一划转至区属国有企业进行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整体谋划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合理预留建设空间,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2022年市鱼峰区供应“标准地”8宗,涉及用地336.362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新机制;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

2.不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基础性工作,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完成我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收集国有农用地、矿山、林地基础资料,选取调查样点进行实地调查、数据采集。全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计45平方公里,其中三调现状城镇建设用地32.84平方公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4.8平方公里。划定耕地保护面积7.76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控制数为6.65万公顷。完成两次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修编工作。

3.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和相关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了鱼峰区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起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林长制工作,对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召开了鱼峰区林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林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总林长会议和柳州市林长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鱼峰区2023年林长制工作,形成全力守护我区绿水青山浓厚氛围。修订了区级副林长、镇级林长考核评价办法,编制了本级副林长任务清单、乡级林长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副林长责任;各级林长、副林长积极履责,区、镇、村三级林长、副林长共深入林区开展巡林、调研42次。

4.统筹保护与发展,筑牢国家安全的资源基础。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一是召开鱼峰区2022年田长制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和柳州市田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鱼峰区2022年田长制工作,在全区上下凝聚共识、积聚信心、汇聚合力,形成全力以牢耕地保护红线、守好粮食安全底线的浓厚氛围,二是确立鱼峰区二、三、四级田长,鱼峰区二级田长、副田长5人,三级田长、副田长29人,四级田长26人,网格员(护田员)123人,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人、村屯、地块,构建党政同责、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三是正式挂牌成立鱼峰区田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鱼峰区田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人员名单的通知》(鱼田长办发〔2022〕1号),确定鱼峰区田长办正副、主任以及成员,明确田长办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四是印发《鱼峰区田长办公室工作制度(试行)》《鱼峰区田长制考核制度(试行)》等7个配套制度,明确鱼峰区田长办工作规则、鱼峰区三级(乡镇、街道)田长考核方式方法等田长制运行机制。五是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推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落实、落细、落地。2022年我区大力培育发展以良种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以麻竹为主的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竹笋)基地,以林下种植中草药和食用菌为主的林下经济基地。全年计划完成林下经济目标任务总面积14.3万亩,总产值2.2亿元。

全面落实土地要素保障,助力稳住全区经济大盘。加强各类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定期调度鹿峰高速、鱼宜高速、生态有机绿色食品、方便速食品等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主动统筹和协调项目土地预征、耕地占补、用地和用林组卷报批等工作。加强项目用地监管,对项目前期工作涉及使用临时用地的,主动指导用地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用地。

5.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推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基础,实施土地整治。全面开展土地综合整治。2022年,推进实施柳州市鱼峰区里雍镇红赖村、龙团村和基田村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等补充耕地项目4个,项目完成后预计新增耕地约22公顷,提质改造水田约57公顷。同时推进鹿峰高速等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已实现鹿峰高速指标交易收益1918万元,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持。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取得了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企业国有资产结构不够合理.我区企业国有资产结构、营业收入结构不合理,经营性资产占比偏低、主业不突出。负债金额较大,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企业经营成本费用较高,经营业务盈利能力低。同时,产业布局有待优化,内生增长动力不足。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结合还不够紧密,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编制管理的时点以及工作流程等运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个别单位家底不清、账实不符、账表不符,存在账外资产的现象。公共基础设施涉及范围广,涉及资产类别较多,易出现资料缺失、资产估值困难等问题,导致部分公共基础设施未及时入账。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1.林权登记进度缓慢。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林地确权界线等基础数据精度低,误差大,导致未能及时发放林权证给农户,造成了部分林农要求明确林权时产生林地纠纷。集体林权登记的数据内容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内容不一致。集体林权登记的数据信息是2008年国家林业局当时确定的,与现在的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有很大的区别,需要重新调查核实后才能与不动产登记的信息一致,因此,整合相关联数据进行自动化处理存在较大困难,数据采集、核实、整合工作量巨大。

2.土地整理进度滞后,严重影响园区用地供地进程。工业供地前需要完成土地整理。土地整理包括成片开发方案报审、预征地、农转用报批、征收报批、林地报批、征收补偿、交地、土地平整、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环节,报批窗口费、征地费等资金筹措、权属纠纷处置等关键问题极大制约农副食品加工园、方便速食品等项目土地整理进度,影响供地进度。

四、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国企改革实施方案,锚定目标任务,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加快存量资产盘活,坚持提质增效,推动企业核心竞争力再上新台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资源配置。引导企业聚集主业发展,开展集团化业务规划调整,进一步引导企业聚焦主业,优化企业收入结构。提高资本运作水平,坚持风险防范,加强国资国企综合监管。加快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逐级压紧压实,坚持从严从实抓好企业党组织政治建设。

(二)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续做好单位基础信息的核对完善工作,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建立健全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严格按规定合理配置资产。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优化调整矿业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矿业转型升级。鼓励实施综合勘查、综合开发,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绿色矿业发展。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精准监管、提高效能”的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新机制,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效能。

全面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从认真抓好营造林工程的作业规划设计入手,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的造林工作,在林业生态修复,森林质量提升上下功夫,强化工作举措,确保造林进度,加大绿化提质力度;同时组织和督促造林户落实管护措施,提高成活率,切实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林权改革,将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我区林业一项长期任务和常态化工作认真对待,以“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林业得开展”为核心,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积极探索和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切实优化林业开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化林业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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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2022年度全区及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精神,执行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有关要求,现将鱼峰区2022年度全区及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2022年,全区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0.539亿元,同比增长48.56%;负债总额9.114亿元,同比增长42.96%;所有者权益总额1.422亿元,同比增长98.35%,其中国有资产及权益总额0.134亿元,同比下降28.64%;资产负债率86.48%,同比下降3.38%;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79亿元,同比增长234%;利润总额0.0203亿元,同比增长155%。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我区无国有金融企业。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022年末,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5.01亿元,同比下降12.80%,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5.38亿元,同比下降46.09 %,占35.8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9.63亿元,同比增长33.20%,占64.18%。负债总额4.44亿元,同比下降32.75%。净资产10.57亿元,同比下降0.40%。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益4718万元,同比下降21.2%。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主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情况。

(1)建设用地。全区国有建设用地3439.23 公顷,其中,城市用地2476.03公顷,占71.99%;建制镇用地60.64公顷,占1.76%;村庄用地15.86公顷,占0.46%;采矿用地78.69公顷,占2.2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8.15公顷,占2.85%;交通运输用地709.86公顷,占20.64%。

(2)耕地。全区国有耕地330.95公顷,其中,水田27.30公顷,占8.00%;水浇地22.64公顷,占6.00%;旱地280.99公顷,占86.00%。

(3)园地。全区国有园地77.88公顷,其中,果园68.69公顷,占83.33%;茶园0公顷,占0%;其他园地9.19公顷,占16.67%。

(4)森林。全区国有林地3344.66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431.79公顷,占42.83%;竹林地20.20公顷,占0.60%;灌木林地1779.30公顷,占53.19%;其他林地113.35公顷,占3.38%。

(5)草地。全区国有草地139.79公顷,其中,人工牧草地2.81公顷,占2.01%;其他草地136.97公顷,占97.99%。

(6)湿地。全区国有湿地351.51公顷,其中,内陆滩涂351.51公顷,占100%。

(7)矿产。我区2020年6月设立采矿权1宗,为广西柳州森茂矿业有限公司柳江大泽锰矿项目,项目位于鱼峰区里雍镇立冲村大塘口屯,登记矿种为锰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储量112.8万吨,开采年限到2029年11月,目前矿山仍处于基建期,未正常投产。

(8)自然保护地。全区共有自然保护地1个,即鱼峰龙潭-都乐岩,总面积1077.5 公顷。

2.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情况

2022年,鱼峰区工矿仓储类国有建设用地累计供应8宗,面积22.42公顷,土地总价款收入0.6915亿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0.6915亿元,划拨价款0亿元。

二、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贯彻落实国企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区属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推动区属国有企业规范、健康、安全、市场化和可持续发展,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市场化转型升级方案。开展集团化业务规划调整,对整合集团内部业务,明确子公司定位,实现集团业务专业化发展,做强做精。

2.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企业集团建立完善的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对子企业的纵向监督和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监督。健全涉及财务、采购、营销、投资等方面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进一步发挥总会计师、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的财务、法律审核把关。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联动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流程管控的刚性约束,确保内部监督及时、有效。发挥企业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落实党组织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党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确保企业决策部署及其执行过程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 切实加强企业外部监督。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加强出资人监督。开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向所出资企业依法委派总会计师工作,强化出资人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完善国有企业审计制度,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公共审计、出资人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之间的职责分工,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和巡视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审查国有企业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情况,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问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鱼峰区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管理办法,科学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相结合,严格按照审批后的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无预算安排不予采购,超标准配置资产不予采购。

2.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完善账务管理,督促指导行政事业单位严格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

3.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以预算约束推动开放共享。本着“高效利用、节约开支”的原则,逐步盘活利用闲置资产,资产配置优先通过本部门、跨部门调剂解决,加大资产调控力度。创新资产盘活利用方式,将闲置资产合规整合至国有企业管理,为缓解我区收支矛盾、降低政府运行成本、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起到积极作用。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经营性用房统一划转至区属国有企业进行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持续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整体谋划全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合理预留建设空间,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全面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2022年市鱼峰区供应“标准地”8宗,涉及用地336.362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新机制;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

2.不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基础性工作,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完成我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治区级价格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收集国有农用地、矿山、林地基础资料,选取调查样点进行实地调查、数据采集。全区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计45平方公里,其中三调现状城镇建设用地32.84平方公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4.8平方公里。划定耕地保护面积7.76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控制数为6.65万公顷。完成两次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修编工作。

3.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和相关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了鱼峰区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起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林长制工作,对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召开了鱼峰区林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林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总林长会议和柳州市林长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鱼峰区2023年林长制工作,形成全力守护我区绿水青山浓厚氛围。修订了区级副林长、镇级林长考核评价办法,编制了本级副林长任务清单、乡级林长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副林长责任;各级林长、副林长积极履责,区、镇、村三级林长、副林长共深入林区开展巡林、调研42次。

4.统筹保护与发展,筑牢国家安全的资源基础。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一是召开鱼峰区2022年田长制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和柳州市田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鱼峰区2022年田长制工作,在全区上下凝聚共识、积聚信心、汇聚合力,形成全力以牢耕地保护红线、守好粮食安全底线的浓厚氛围,二是确立鱼峰区二、三、四级田长,鱼峰区二级田长、副田长5人,三级田长、副田长29人,四级田长26人,网格员(护田员)123人,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人、村屯、地块,构建党政同责、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三是正式挂牌成立鱼峰区田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鱼峰区田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人员名单的通知》(鱼田长办发〔2022〕1号),确定鱼峰区田长办正副、主任以及成员,明确田长办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四是印发《鱼峰区田长办公室工作制度(试行)》《鱼峰区田长制考核制度(试行)》等7个配套制度,明确鱼峰区田长办工作规则、鱼峰区三级(乡镇、街道)田长考核方式方法等田长制运行机制。五是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推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落实、落细、落地。2022年我区大力培育发展以良种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以麻竹为主的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竹笋)基地,以林下种植中草药和食用菌为主的林下经济基地。全年计划完成林下经济目标任务总面积14.3万亩,总产值2.2亿元。

全面落实土地要素保障,助力稳住全区经济大盘。加强各类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定期调度鹿峰高速、鱼宜高速、生态有机绿色食品、方便速食品等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主动统筹和协调项目土地预征、耕地占补、用地和用林组卷报批等工作。加强项目用地监管,对项目前期工作涉及使用临时用地的,主动指导用地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用地。

5.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推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基础,实施土地整治。全面开展土地综合整治。2022年,推进实施柳州市鱼峰区里雍镇红赖村、龙团村和基田村等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等补充耕地项目4个,项目完成后预计新增耕地约22公顷,提质改造水田约57公顷。同时推进鹿峰高速等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已实现鹿峰高速指标交易收益1918万元,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支持。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取得了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企业国有资产结构不够合理.我区企业国有资产结构、营业收入结构不合理,经营性资产占比偏低、主业不突出。负债金额较大,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企业经营成本费用较高,经营业务盈利能力低。同时,产业布局有待优化,内生增长动力不足。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结合还不够紧密,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编制管理的时点以及工作流程等运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个别单位家底不清、账实不符、账表不符,存在账外资产的现象。公共基础设施涉及范围广,涉及资产类别较多,易出现资料缺失、资产估值困难等问题,导致部分公共基础设施未及时入账。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1.林权登记进度缓慢。2008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林地确权界线等基础数据精度低,误差大,导致未能及时发放林权证给农户,造成了部分林农要求明确林权时产生林地纠纷。集体林权登记的数据内容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内容不一致。集体林权登记的数据信息是2008年国家林业局当时确定的,与现在的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有很大的区别,需要重新调查核实后才能与不动产登记的信息一致,因此,整合相关联数据进行自动化处理存在较大困难,数据采集、核实、整合工作量巨大。

2.土地整理进度滞后,严重影响园区用地供地进程。工业供地前需要完成土地整理。土地整理包括成片开发方案报审、预征地、农转用报批、征收报批、林地报批、征收补偿、交地、土地平整、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环节,报批窗口费、征地费等资金筹措、权属纠纷处置等关键问题极大制约农副食品加工园、方便速食品等项目土地整理进度,影响供地进度。

四、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继续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国企改革实施方案,锚定目标任务,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加快存量资产盘活,坚持提质增效,推动企业核心竞争力再上新台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资源配置。引导企业聚集主业发展,开展集团化业务规划调整,进一步引导企业聚焦主业,优化企业收入结构。提高资本运作水平,坚持风险防范,加强国资国企综合监管。加快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逐级压紧压实,坚持从严从实抓好企业党组织政治建设。

(二)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续做好单位基础信息的核对完善工作,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建立健全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严格按规定合理配置资产。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优化调整矿业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矿业转型升级。鼓励实施综合勘查、综合开发,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绿色矿业发展。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精准监管、提高效能”的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新机制,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效能。

全面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从认真抓好营造林工程的作业规划设计入手,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的造林工作,在林业生态修复,森林质量提升上下功夫,强化工作举措,确保造林进度,加大绿化提质力度;同时组织和督促造林户落实管护措施,提高成活率,切实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林权改革,将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我区林业一项长期任务和常态化工作认真对待,以“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林业得开展”为核心,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积极探索和完善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切实优化林业开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解放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化林业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