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军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荣军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2025-02-21 16:00   

2024年,荣军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街道“八五”普法规划纲要宣传内容、年度学法计划,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为载体组织街道各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二是抓教育,强队伍,提升基层党建骨干力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开展专题学习4次;组织党员干部到鱼峰区“爱莲街”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鱼峰区廉政“中医馆”、机关廉政文化长廊等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20余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班2期,业务培训班3期,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二)加强组织部署,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将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纳入党工委和办事处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法治建设纳入村居综合考核测评体系。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鼓励和支持街道、社区(村)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应对、处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

二是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在涉及街道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民生保障和群众利益诉求等问题上,始终坚持由各部门提出议案,分管领导先期核准,最后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就制度决策、合同履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把关审核,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水平。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重要公开载体的作用,丰富公开形式,建设政务公开新阵地;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开街道日常工作动态、惠民政策、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各社区(村)设立公开栏,明确公开内容,确保各社区(村)政务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三)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为社会稳定构筑坚实基石

一是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政法队伍满意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建设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持续营造辖区平安建设的浓厚宣传氛围。二是充分发挥“三官一律”、“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队伍力量,定期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主题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加大安全生产、毒品预防、妇女权益、反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组织开展“法律七进”主题宣传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册2500余册。三是践行“枫桥经验”。按照《柳州市鱼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工作方案》有序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确保“321”化解机制常态化贯彻始终。共排查化解居民矛盾纠纷15件,受理率100%、成功率100%、回访率100%。积极探索和实践与法院的诉调对接,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四是狠抓禁毒工作。参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见面率和尿检率达到100%。共开展社会面禁毒宣传11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五是大力开展校园周边安全联动工作。检查校外托管机构32家,每月定期对辖区内14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12次。建立“安全总校(园)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校园内外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还需加强。表现在多注重理论宣传,没有进行

指导实践;只注重定期宣传,日常宣传偏少。在宣传中不能将法律法规与实际案例有机结合。二是法治理念没有普遍树立。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协调问题,特别是处理矛盾纠纷时,往往还是凭主观、靠经验,没有完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去做。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着力提高街道领导干部人员知法、守法、依法、用法意识。严格培训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培训计划,规定每年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和内容,强化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意识,以法治思维做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继续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工作

拓宽宣传渠道。采取讲座、咨询、宣传栏等方式,充分发挥自媒体作用,积极运用新媒体、“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方式,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对象宣传力度。

(三)主动适应社会转型新需求和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大力度构建部门协作的调解格局,加强与公共安全办、管理办等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在纠纷调解方面的合作,坚持和法院、公安派出所开展人民调解协作,形成协作机制,深入开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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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荣军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荣军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街道“八五”普法规划纲要宣传内容、年度学法计划,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为载体组织街道各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二是抓教育,强队伍,提升基层党建骨干力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开展专题学习4次;组织党员干部到鱼峰区“爱莲街”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鱼峰区廉政“中医馆”、机关廉政文化长廊等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20余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班2期,业务培训班3期,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二)加强组织部署,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是将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纳入党工委和办事处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法治建设纳入村居综合考核测评体系。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鼓励和支持街道、社区(村)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应对、处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

二是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在涉及街道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民生保障和群众利益诉求等问题上,始终坚持由各部门提出议案,分管领导先期核准,最后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就制度决策、合同履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把关审核,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水平。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等重要公开载体的作用,丰富公开形式,建设政务公开新阵地;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开街道日常工作动态、惠民政策、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各社区(村)设立公开栏,明确公开内容,确保各社区(村)政务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三)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为社会稳定构筑坚实基石

一是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政法队伍满意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建设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持续营造辖区平安建设的浓厚宣传氛围。二是充分发挥“三官一律”、“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队伍力量,定期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主题活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加大安全生产、毒品预防、妇女权益、反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组织开展“法律七进”主题宣传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册2500余册。三是践行“枫桥经验”。按照《柳州市鱼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工作方案》有序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确保“321”化解机制常态化贯彻始终。共排查化解居民矛盾纠纷15件,受理率100%、成功率100%、回访率100%。积极探索和实践与法院的诉调对接,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四是狠抓禁毒工作。参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见面率和尿检率达到100%。共开展社会面禁毒宣传11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五是大力开展校园周边安全联动工作。检查校外托管机构32家,每月定期对辖区内14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12次。建立“安全总校(园)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校园内外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还需加强。表现在多注重理论宣传,没有进行

指导实践;只注重定期宣传,日常宣传偏少。在宣传中不能将法律法规与实际案例有机结合。二是法治理念没有普遍树立。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协调问题,特别是处理矛盾纠纷时,往往还是凭主观、靠经验,没有完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去做。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

着力提高街道领导干部人员知法、守法、依法、用法意识。严格培训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培训计划,规定每年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和内容,强化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意识,以法治思维做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继续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工作

拓宽宣传渠道。采取讲座、咨询、宣传栏等方式,充分发挥自媒体作用,积极运用新媒体、“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方式,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对象宣传力度。

(三)主动适应社会转型新需求和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大力度构建部门协作的调解格局,加强与公共安全办、管理办等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在纠纷调解方面的合作,坚持和法院、公安派出所开展人民调解协作,形成协作机制,深入开展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