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要改革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总结如下:
一、强化统筹谋划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落实建设法治政府主体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吴子均局长任组长,韦同换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对2023年农业、畜牧、水利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
二、深入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律学习,提高法律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注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目,采取法律培训、日常学习等相互结合方式学法用法。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与履行本职工作相关的农业法、水法、畜牧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水土保持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参加柳州市依法治市办、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的普法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考试,提升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配合区依法治区办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食品安全周”组织人员12人次,车辆6次到辖区内的饲料店、兽药店、养殖场(户)进行现场宣传、发放《鱼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宣传单》、《致市民的一封信》、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宣传资料,督促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栏并开展企业培训,现场向各企业说明其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其法律、道德、诚信和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各从业企业和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与意识,敦促了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农业农村局深入农村和农资经营市场,向农资经营户和经营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涉农法规,使广大农民、农资经营者和单位,了解认识农业法规,认识法律,遵守法律,支持法治。利用对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深入田间地头、种植养殖地开展宣传,向农资兽药经营店、农产品种植养殖户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600余份,利用农机手微信群、各级新闻网站、宣传栏等宣传日常农机安全知识。在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发布安全提醒信息500多条,发表新闻7篇。
三、立足本职,推进依法治理
(一)确保辖区内畜禽规范化养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一是开展辖区养殖户普法宣讲培训。对辖区内的养殖户,兽药、农资店、饲料经营人员等开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与养殖户、兽药店、饲料经营企业等签订了《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鱼峰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承诺书》等,明确了监管对象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第一个人的职责。通报假劣兽药、饲料品名清单,提高其专业识别能力。发放宣传资料15份,培训人员10人次,明确养殖场的主体责任。二是对辖区生猪、奶牛、家禽、水产养殖企业(户)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共出动30人次,检查养殖场(户)16家次,涉及生产记录和养殖档案登记、现存的投入品的种类及质量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库存或使用过“瘦肉精”、“孔雀石绿”等严重危害养殖健康的违禁药物。对辖区兽药、饲料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许可证、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和现存商品商标及质量等情况。在本次突击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使用、销售禁用药品、添加剂、生物制品及伪劣商品等行为。
(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狠抓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检查。就检查辖区内柑橘示范园、沃柑示范园、豆角基地、蔬菜基地或承包户的情况来看,都能严格按照《蔬菜生产禁用农药名单》的要求和标准,适时、有针对性地购买、喷洒高效、低毒并允许在蔬菜、水果上使用的农药对病虫害进行防治,且过了安全间隔期后才采摘上市,使农产品农药残留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没有出现一例农药中毒事故。二是抓好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化肥)的监管。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防止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销售,杜绝农产品生产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检查辖区农资经营门店的相关证照和待销售农资产品的“三证”,防止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对辖区农资经营门店的进货和销售情况进行以保证产品质量。向有关销售人员宣传了国家、自治区有关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他们做到依法经营、合法致富。通过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辖区内也没有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让市民吃上了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三)落实汛期管理责任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城市防洪法》等法律规定,做好防汛抢险应急准备工作。一是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市水利局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逐级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完成了对镇、村、屯三级防汛责任人及联络人员的重新调整,明确了“三个责任人”,确保防汛工作层层有人抓;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了《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水库调度管理规程》。组织人员对水库值守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完成了水库应急预案的推演演练,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召开水库值守人员汛期工作培训。在会上对巡查的范围、值守人员职责进行专题培训,实行水库值守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讯后安全巡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种子等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梳理编制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能边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水平,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工作,做到许可事项信息及时公开,做好行政审批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的值班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还不够强。近年来虽然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单位部分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打了折扣。
(二)在农业普法工作中,农村农民是重要的主体,但涉农群体平均文化程度较低,影响普法的深入,也制约了普法效果的提高。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很多法治工作需要利用现代手段在网络上进行宣传,如农业部门网站及新闻宣传媒体、农民培训机构、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但是村一级很多农民运用电子产品不够熟练,导致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三)部门工作协调程度不够。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区一级涉及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在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职能明确,但缺乏步调一致的统一安排。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继续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素质。以“八五”普法为载体,积极参加法制讲座等普法学习,吃透法律法规精神,深刻理解其含义,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奠定法律基础。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宣传力度。在辖区机关、企业、中小学校、村(居)委会,大力宣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城乡居民宣讲城市防洪法、森林防火条例信访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使他们懂得防灾减灾和依法信访的重要性;同时注重发掘和整理本部门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向基层群众进行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依法办事,不走歪门邪道。
(三)继续抓好依法治理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管理和服务,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动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落实文件审查工作。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五)进一步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能方便快捷地获取各种政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