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统计局  |   发布日期:2024-03-01 09:40   

2023年度我局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一)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局以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与第五次经济普查相结合,到万象城广场设置宣传板报、现场讲解、派发宣传品等多种方式,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新中国政府统计史与当前的统计工作,同时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促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守法懂法,促进依法统计。

二是开展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我局举办鱼峰区2023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对区机关部门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区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调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监督职能,以及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及相应处罚。并通过年底各专业的年报培训,对我区各联网直报企业、各镇街道和乡镇统计工作人员及统计协管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十严禁”“十不准”“十不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知法守法的意识。

(二)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增强法治意识

鱼峰区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一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的各项要求,纵深推进法治柳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另一方面严格贯彻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局班子组织带领全局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理解《监督意见》《意见》《办法》《规定》精神要义。鱼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一次专题学习、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5次党组(扩大)会、鱼峰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鱼峰区第十一届第58次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监督意见》《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并部署统计相关工作,不断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三)狠抓统计执法工作,坚持依法治统

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鱼峰区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参照自治区、柳州市统计局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了本年本级工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企业共15家(包含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未发现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

(四)依法进行经济普查

鱼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柳州市经普办的周密部署和精心指导下,区经普办与各镇、街道600多名指导员、普查员及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和精心协作,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依法进行单位清查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缺乏,执法力量单薄

我局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人员不足两名,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二)普法力度仍需加强

个别调查对象的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全面和深入,导致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够严格规范;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没有起到应有的威严,部分企业、单位或个人不够重视或忽视统计工作。

三、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依法行政

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治的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对统计执法、统计普法、重大决策、法治评估、法治规划(纲要)等事项的研究、部署及监督,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优化改进统计法治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为统计依法行政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二)强化队伍建设,优化执法队伍结构

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配齐配强统计队伍。一是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考取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强化我局执法力量,精心编制执法检查队伍,严格遵循执法工作流程,树立清廉的队伍公众形象,提高统计执法公信力。二是线上线下多维度开展干部职工法律学习,组织年轻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法治培训,做到“既通法律又精统计业务”,壮大统计法治工作队伍,确保统计队伍稳定、健康发展。

(三)严格执法检查,强化统计监督

贯彻依法统计思维,统筹抓好执法检查和日常监测。持续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依纪依规严肃核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杜绝数据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四)深化普法宣传,夯实法治基础

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将统计法治教育列入各统计专业报表培训会议程,确保规模以上调查对象全覆盖,真正做到“逢培训必讲统计法”,将法律宣传、业务指导与统计执法有机融合,促学促改,促进依法统计,营造守法风气。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普法活动,不断拓展统计法治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有关载体,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具有时效性、便捷性、互动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普法的实施效果。提高认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被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持之以恒地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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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鱼峰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度我局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一)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局以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与第五次经济普查相结合,到万象城广场设置宣传板报、现场讲解、派发宣传品等多种方式,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新中国政府统计史与当前的统计工作,同时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促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守法懂法,促进依法统计。

二是开展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我局举办鱼峰区2023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对区机关部门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区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调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监督职能,以及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及相应处罚。并通过年底各专业的年报培训,对我区各联网直报企业、各镇街道和乡镇统计工作人员及统计协管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十严禁”“十不准”“十不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监督检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知法守法的意识。

(二)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增强法治意识

鱼峰区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一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的各项要求,纵深推进法治柳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另一方面严格贯彻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局班子组织带领全局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理解《监督意见》《意见》《办法》《规定》精神要义。鱼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一次专题学习、鱼峰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5次党组(扩大)会、鱼峰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鱼峰区第十一届第58次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监督意见》《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并部署统计相关工作,不断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三)狠抓统计执法工作,坚持依法治统

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鱼峰区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参照自治区、柳州市统计局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完成了本年本级工业、批零住餐业、服务业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企业共15家(包含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未发现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

(四)依法进行经济普查

鱼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柳州市经普办的周密部署和精心指导下,区经普办与各镇、街道600多名指导员、普查员及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和精心协作,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依法进行单位清查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缺乏,执法力量单薄

我局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人员不足两名,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二)普法力度仍需加强

个别调查对象的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全面和深入,导致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够严格规范;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没有起到应有的威严,部分企业、单位或个人不够重视或忽视统计工作。

三、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依法行政

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治的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对统计执法、统计普法、重大决策、法治评估、法治规划(纲要)等事项的研究、部署及监督,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优化改进统计法治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为统计依法行政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二)强化队伍建设,优化执法队伍结构

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配齐配强统计队伍。一是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考取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强化我局执法力量,精心编制执法检查队伍,严格遵循执法工作流程,树立清廉的队伍公众形象,提高统计执法公信力。二是线上线下多维度开展干部职工法律学习,组织年轻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法治培训,做到“既通法律又精统计业务”,壮大统计法治工作队伍,确保统计队伍稳定、健康发展。

(三)严格执法检查,强化统计监督

贯彻依法统计思维,统筹抓好执法检查和日常监测。持续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依纪依规严肃核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杜绝数据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四)深化普法宣传,夯实法治基础

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将统计法治教育列入各统计专业报表培训会议程,确保规模以上调查对象全覆盖,真正做到“逢培训必讲统计法”,将法律宣传、业务指导与统计执法有机融合,促学促改,促进依法统计,营造守法风气。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普法活动,不断拓展统计法治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有关载体,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具有时效性、便捷性、互动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普法的实施效果。提高认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被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持之以恒地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