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致力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为健康鱼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形式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推进清廉机关和清廉医院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以“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为重点,扎实推动党建促发展,2023年,党组班子累计讨论“三重一大”事项18件。二是落实执纪问责,强化典型案件警示效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27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30项。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信访积案久拖不结、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开展专项督导,严抓问题整改落实;全面覆盖、纠建并举的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面深化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二)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多措并举加强法治保障。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是将单位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学习和考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二是以落实柳州法治政府建设考试为契机,推动卫健系统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治建设理论,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想理论素养。
2.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推行“以案释法”。在各类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卫生监督意见书向执法检查对象、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行政执法相对人进行专业普法,以案释法,促进“以执法带动普法,以普法促进执法”,2023年累计下达监督意见书856份,发放宣传资料456份。
3.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加大对开展远离非法行医、职业病防治等宣传,累计组织主题宣讲活动74次、宣传咨询活动52次、警示教育活动53次、专题讲座49次,印发宣传材料6270份,宣传受众2.7万余人次。
(三)严格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医疗卫生监管工作。一是印发《鱼峰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鱼峰区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方案》,落实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全年对247家医疗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129份,立案32件(含简易程序),罚没36.55万元。二是印发《柳州市鱼峰区医疗美容行业突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聚焦群众和市场关切,对医疗美容服务活动中的风险隐患开展排查和整治,今年医美行业检查监督出动卫生监督员160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份。立案2起,罚款4500元。
2.加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保障群众生命健康。2023年,持续开展对公共场所、学校、消毒产品等涉及公共卫生场所的检查,严格公正执法,为辖区居民营造安全规范的公共卫生环境,2023年以来,公共卫生下达监督意见书456份,出动监督人员1650人次,车次260车次,立案15起,罚没金额0.7万元。
3.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管工作。按照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全面完成对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领域“双随机”监督检查。2023年抽查任务192户,监督完成192户。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在鱼峰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公开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结果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事前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深入维护法律的严谨性和客观性。2023年以来,我局进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17件。
5.落实综合监管多部门联合机制。一是联合区市场区、区消防大队、公安鱼峰分局积极开展2023年“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二是是强化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将不良记分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相结合,督促医疗机构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累计对医疗机构不良记分10件。
(四)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1.不断完善权责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精神,按照职责法定原则,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依照《柳州市卫生健康(含中医药)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调整我区卫生健康权责清单,调整后我局行政权力事项92项,对应责任事项186项。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提高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办理效能。明确15项县级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承诺制审批,新增“跨省通办”和全区通办3项,实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零材料”办理,编制事项目录、规范和流程图,及时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部门网站公布,提高群众办事效率。二是继续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调整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改革实效。全区共办理诊所备案9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3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492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35件、医师执业注册325件、护士执业注册336件。
(五)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制度保障
1.严格落实《柳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流程,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责任,2023年以来,我局主要负责人累计出庭应诉2次。
2.按时按规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组织人员对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我局办结案件进行自评自查以及落实司法局抽查的5件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对照评查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3.聚焦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2件,宣告失效的4件,修改1件。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精神,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3年我局修订规范性文件1件。
二、存在不足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仍需健全完善,主动运用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人员编制少,监管力量不足。随着权限下放,各
类卫生监督覆盖的范围变大,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工作任务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促进公正执法、保障依法行政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