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荣军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街道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突出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措施,与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发挥领导职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着力落实好《柳州市鱼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制度》(鱼法办通〔2022〕5号)文件的总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二、注重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深入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重点组织街道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学习党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依法行政重要文献和党内外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公务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积极参加公务员网上知识培训、年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提高全街道干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领导带头学,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强化街道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同时,通过街道党工委会议定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
三、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深厚法治氛围
(一)做好普法规划,营造法治氛围
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一是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发挥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络平台,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二是组建由律师、警官、检察官、法官和社区(村)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宣传队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清单,深化普法责任制全覆盖。采用“线上线下”齐发力,组织辖区各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活动。线上宣传,充分利用街道、社区微信公众号和居民网格微信群进行法律知识推送,加强微信普法功能,增强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丰富居民法律知识。线下宣传,充分发挥普法宣传队伍力量,组织律师、警官、法官、检察官等开展专题系列宣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各社区(村)是基层重要的法治宣传阵地和法律服务阵地,充分使用宣传栏、黑板报、LED屏、网格员下户等多种形式,创新开展深入浅出、有形有效的宣讲、诵读等阐释活动。三是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加大安全生产、毒品预防、妇女权益、反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在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周、网络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联合辖区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四是定期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主题活动。注重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特殊群体开展普法,及时、准确掌握群体诉求,引导群体依法维权。充分发挥“三官一律”力量,加大网络普法力度。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进行法律解读。
(二)提高矛盾纠纷处理水平,全力保障社会稳定
强化基础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在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坚持运用“321”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法,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的工作目标。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我街道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方案,成立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部署到位,通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重点围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综合分析研判。二是街道每月一次、社区(村)每周一次,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实时开展专项排查,不留盲区死角。组织、发动社区网格员开展拉网式、无缝隙、全覆盖的走访,严格落实“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排查工作。三是我街道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积极探索,紧紧抓住服务群众工作这条主线,创新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新体系,开创荣军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通过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了由街道牵头,公共安全办负责分管,协调派出所、司法所及社区网格员积极协作,利用“三官一律”、以及若干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党员、群众代表等)“1+1+N”的联调模式,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确保“321”化解机制常态化贯彻始终。四是强化管控措施,确保各类重点人员管控到位。我街道加强对辖区各类重点人员的科学管理,严格按照管控制度,针对各类在册重点人员名单进行逐一排查,及时更新一人一档信息情况,补充完善个人档案,确保了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7人、安置帮教人员17人、精神病障碍患者216人以及社会面吸毒人员654人全面管控到位,通过联系家属等各种方式对各类重点人员进行定期跟踪了解,通过加强沟通、思想疏导、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讲教育,及时掌控各类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切实消除存在的风险隐患。
今年我街道各社区(村)、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调委会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20件,其中邻里纠纷15件,生产经营纠纷1件,婚姻家庭纠纷1件,其他3件。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覆盖。
遵循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特点,推动街道积极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我街道社区(村)均配齐配强法律顾问。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形成比较完备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法律顾问除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之外,还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协调调处纠纷、化解矛盾。
今年,我街道社区(村)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36人次,参与矛盾化解6件,开展法治宣传26场次,接受群众委托代理起草、修改法律文书或参与诉讼活动1件。
四、存在的问题
我街道在法治建设领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普法宣传力量薄弱,普法力度还有待于加强,缺少法律宣传专职人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和依法执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培养普法工作队伍
不断加强“法律明白人”普法知识技能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内容,定期组织社区(村)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类培训。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多维发力、共同推进。
(二)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注重法治节点的宣传实效,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促进普法宣传的持续性和连续性。认真贯彻落实 “八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持续开展主题普法、板块普法、文化普法、公益普法,保持普法宣传的常态效应,积极发挥各部门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提高宣传普及面,创新普传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强宣传效应,让法治工作深入民心。
(三)强化责任意识
司法所与街道纪工委联动。监督指导社区重要工作、重要资金使用。街道纪工委加大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四)深化普治融合发展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运用镇(街道)、社区(村)“普法大讲堂”平台,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各“法治大讲堂”每年至少开展2次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