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以来,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有关要求,对照标准,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鱼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一)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党组成员、班子领导协助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体系。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至每个股室。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确保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定动作常态化。
2.带头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将《鱼峰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明确的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集中学习,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全面系统加强学习,准确理解把握应知应会要求,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使全局干部职工强法治观念不断增,法治意识不断强化,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3.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证清理,对未获得执法资格证或执法资格证即将到期的执法人员,一律进行再培训,再考试。2024年我局有12名工作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切实保障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鱼峰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制度》,成立鱼峰区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严格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2024年,完成方便速食产品生产基地(二期)等11个项目总平面审查;为万门科技园、沪桂二期等6个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约6.4万平方米;完成龙翔食品产业园、柳潮食品、中国移动、万门科技园等21个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约28.6万平方米,为企业尽早投产达产夯实基础。核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项,协助鱼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行政处罚意见书287份。
2.强化工矿仓储用地要素保障。2024年,我区以“标准地”模式挂牌出让2宗工业用地,出让面积156亩,保障苏龙食品项目和农副食品加工园二期落地。加强土地供后动态巡查,督促用地单位及时开工建设,防止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
3.推进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明确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竣工验收标准和流程,并组织两镇农房管理业务负责人开展农房验收培训,打通农房办证“最后一公里”。2024年,里雍镇、白沙镇使用自治区规划综合审批系统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143宗、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53本。完成鱼峰区2024年第一~七批次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组卷上报审批工作,获批农转用面积1.6556公顷。
4.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出台《鱼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和《鱼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详细梳理入市流程,有效规范入市程序,保障依法入市。2024年4月我区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成功交易,成交总价为300万元,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收入约50万元,标志着鱼峰区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从“理论”转入“实践”阶段。该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组织评选2024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典型示范案例,为全面深化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鱼峰模式”。
5.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超额完成耕地保护重点任务考核指标。三区三线确定鱼峰区(小鱼峰)耕地保有量任务77222亩,根据2024年变更调查年末库,小鱼峰超出耕地保护目标任务1290亩。二是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印发《鱼峰区2024年流出耕地整改恢复实施方案》,开展耕地恢复专项行动,稳步提升我区实有耕地面积,确保守住我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顺利通过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田长制考核。三是全力以赴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入库。2024年入库耕地指标419.37亩,新增水田规模指标入库640.31亩,粮食产能指标入库38万公斤。2024年已交易耕地指标36.62亩,交易金额共计183.12万元,市级有偿收储兑付300万元。目前鱼峰区剩余耕地指标377.31亩,水田指标1278.03,粮食产能62万公斤。四是全力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工作。根据我区最新“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区可用于发展设施农业用地的潜力约46万亩,其中可直接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的潜力面积3.7万亩。根据潜力地块的地力、水源、交通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设施用地推介手册,并配合开展项目选址实地踏勘等工作,为项目落地提供用地保障。
6.严格落实林业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实施“四个一”基础工程,夯实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进一步落实落细林长制工作。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学校、林区等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培训活动,悬挂宣传横幅162条、发放宣资料12000多份,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三是有序开展林木采伐和林业用地行政审批。2024年完成林木采伐许可审批7269份,面积2657.26公顷,蓄积量261275.2立方米,长期占用林地项目审批7宗、临时占用林地5宗,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有3宗。四是持续做好我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巡查6次,除治枯死木1650株,松树皆伐2864.55亩。五是有序推进造林更新工作,本年度计划更新面积1.32万亩,完成造林更新面积1.32万亩,完成计划100%。
7.做好地籍管理和国土变更调查。一是全力配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快推进我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今年受理历史遗留问题宗地10宗,已办结9宗,1宗待审核。受理国有、集体及两镇农村房地一体登记12宗。二是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24年全区登簿数6343宗,完成国家部署的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三是做好2023年的国土变更调查和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工作。2023年变更调查成果通过国家核查。同时做好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工作,特别是耕地流入流调查出及林草湿成果的对接。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为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早期预防及应对处理工作机制,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及我局的职能,制定《鱼峰区2024年森林火灾早期处置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开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专项行动,办理“三大纠纷”案件17宗,其中2024年内新受理“三大纠纷”案件9宗,已调结2宗,涉及高速公路项目重点工程3宗,已调结1宗。2024年“三大纠纷”案件有2宗案子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目前仍在诉讼程序中。我局坚持把“保稳定”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及时分析我区山林权属争议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及时掌握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动态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及时有效的排查和调处,将大量潜在的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不足
(一)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掌握不不全面不深入。自然资源领域涉及法律法规较多,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的问题。
(二)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我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由我局抽调部分人员兼职组成,并非专职执法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存在业务工作繁杂,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掌握不够,林业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
(三)审批事项事后监管力度不足。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的违法行为主要涉及违法使用林地及滥伐盗伐林木方面,与使用林地手续、林木采伐许可两项审批业务息息相关。因执法工作人员数量不足,部分审批事项事后监管力度不足,易导致项目使用林地或个人采伐林木超审批范围而未能及时指导补办手续或及时查处,导致发生违法行为。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力度。强化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加强乡镇执法人员对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的执法业务指导,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与自治区、柳州市组织的学习培训相结合,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执行行政执法结束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评查案卷卷宗,互相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服务能力,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三)完善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监督体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规范政务公开的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土地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提高动态巡查工作水平。坚决遏制乱占滥用耕地现象,依法管好我区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真正实现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依法对违法占用土地、偷运输采矿产资源、乱垦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和严惩打击,确保全区自然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