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卫法规〔2020〕1号 关于印发《鱼峰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卫生院、中心、站,区属各民营医疗机构,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鱼峰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柳州市鱼峰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9日
鱼峰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通知》(国卫法规函〔2020〕204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在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促进我国卫生健康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站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经费保障,严格督促考核,抓紧抓好抓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抓好学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一)纳入领导班子学法内容。各单位要将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作为年度学习重点任务,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学法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动本系统、本单位上下认真开展学习活动。要认真研究《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学懂法律条文,学通法律精神,切实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深刻领会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系统学习法律的重要内容,熟练掌握法律条款,正确理解、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履职水平。
三、做好普法宣传,提高大众知晓率
(一)开展大众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络阵地在本单位官网、微博、微信开设宣传专栏,在街道、乡村、医疗机构、车站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利用电子屏幕滚动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做到有影响、有声势、有规模、有成效,提高大众知晓率。
请各单位到国家卫生健康委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印制《宣传海报》。
(二)结合普法宣传。结合国家宪法日、世界艾滋病日、全国爱国卫生月、医师节、护士节等卫生健康行业的重大节日,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法治宣传。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利用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悬挂、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字幕,以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结合执法宣传。要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监管工作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执法监督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时,要对公民、企业进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普法宣传,传递法治精神,促进公民、企业遵纪守法,营造全民参与、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法定职责,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认真落实配套制度。局机关各股室要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及时清理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相抵触的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实。对法律明确不再作为行政权力事项的,要及时动态调整;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及时修订、公布。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我局会加强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的指导,逐条对照、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的要求,确保《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在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得到贯彻落实。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宣传贯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任务。要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根据自愿原则,可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相关释义等书籍,通过各种培训形式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提升法律意识。
(三)加强督导总结。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工作,严格落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卫生健康局法规股。
联系人:闭小杏 3162427 邮箱:yfqzfg@163.com
附件:1.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学习宣传贯彻任务分工表
2.《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标语
附件1
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学习宣传贯彻任务分工表
附件2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标语
1.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
3.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4.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广西”建设
5.医疗卫生事业必须坚持公益性
6.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
7.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
8.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9.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
10.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11.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
12.大力培养医疗卫生人才
13.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4.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作用
15.加大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
16.国家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7.保障公民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8.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
19.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
20.实行预防接种制度
21.居民有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和义务
22.发展妇幼保健事业
23.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服务
24.发展老年人保健事业
25.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
26.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机制
27.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8.尊重患者人格尊严,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29.全社会都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
30.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
31.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
32.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
33.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4.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35.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3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37.倡导健康饮食习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38.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39.组织开展和支持全民健身活动
40.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严格实施卫生管理制度
41.公共场所控制吸烟
42.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43.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和水平
44.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和条件
45.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定期开展健康检查
46.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