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政发〔2016〕29号 关于印发《鱼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6-01-05 10:33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鱼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26日   

  鱼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加快体育强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柳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草案》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推进健康步伐,为实现魅力鱼峰体育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鱼峰特色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身意识,稳步增加参与体育锻炼人数,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使体育成为彰显社会时尚的一种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教育、社会、经济和对外交往功能,与各项事业、产业相互促进发展。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协同合作、多种机制相互配合、多个行业相互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完善“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市场支持、群众参与”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城区居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居民体育建设意识和科学健身素质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同比上年增加10%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同时提高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同比上年增加10%以上。   

  (三)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根据鱼峰区体育场地普查资料显示,截止2016年末,鱼峰区区域范围内体育场地总数375个,体育场地占地面积约66.86万㎡,人均体育占地面积约1.81㎡;对外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体育场地18个,占地面积约0.82万㎡。在2020年底,我区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全面改善,力争免费开放更多的体育场地,实现100%的乡镇(街道)、社区及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逐步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社会体育指导队伍进一步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形成“3+N”模式(即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若干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单项体育协会),街道、社区、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组织及体育健身站(点)。2016年鱼峰区新投入二十余万元资金,专门用于体育健身路径的安装及维护,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民健身的经济功能充分发挥。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提高,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发展群众体育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机制,在全区开展贯彻落实《广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协调发展,科学把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总体布局,加快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均等化建设,促进街道、社区协调发展。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的原则,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逐步缩小差距,为实施国家精准扶贫脱贫、农业现代化和小康社会等重大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二)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康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多方式多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宣传,传播体育价值。树立和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舆论氛围;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气,使健身成为彰显社会时尚的一种生活方式。  

(三)统筹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改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加大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和提升便民利民的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在“保基本”的同时,加快一些时尚健身设施建设,满足民众多元化的健身需求。  

做好已建成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重点改造升级村级、社区篮球场,配建大众喜爱的羽毛球场、气排球场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完善相关政策,鼓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不断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四)加大鱼峰区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是由鱼峰区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惠民项目,将辖区闲置的公共资源与广大市民分享。根据鱼峰区制订的相关管理规定,公益开放的体育场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14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48天,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学校寒暑期间开放时间应适当增加。下一步,鱼峰区还将在辖区继续推广,争取开放更多的运动场所。   

(五)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多元化发展。引导和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独立法人组织,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重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及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社会的激励机制。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分类分级发展,提高健身指导和服务的覆盖面,力争街道和社区(行政村)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使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基层体育社团组织成为公共体育服务的核心力量。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基层活动常规化,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我区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坚持运用“五大”发展理念,以项目发展、品牌建设、群体赛事为全民健身活动“三大支柱”,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时、因势、因地、因需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大力开展足球、篮球、羽毛球等覆盖面广的球类运动项目;广泛开展健步走、广场舞、气排球、跳绳、自行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剑)、民族健身操(舞)、板鞋等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七)实施全区青少年体育培养计划,发展具有鱼峰区特色的健身品牌项目。实施我区青少年体育培养计划,凭借学校的传统体育项目,初步计划在八中、德润中小学、箭盘山小学以及东环小学开始实施。利用八中羽毛球、足球,德润中小学足球、箭盘山小学武术、东环小学足球等场地优势,全面实施我区青少年体育项目专业培养计划。  

  加快发展足球、网球、气排球项目和户外及水上运动。着力加大足球和网球场地供给,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学制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   

  (八)加大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在社区增加设置游步道,推动“十五分钟文体圈”。在我区各社区、村,加大公共体育健身设备的安装及维护,形成步行不超过15分钟,就会看见一个体育健身设施,推动我区“十五分钟文体圈”的实施与开展。同时利用有利于居民散步运动的社区道路,设置图标,设置老年、中年、青少年游步道,使居民不出社区就能有好的运动场地,有利于提高我区居民整体健身意识及素质。   

四、措施保障  

 (一)建立和完善发展群众体育的工作机制。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体育工作的若干重大决策;自治区人民政府指示、自治区体育局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精神,划清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组织的权限,逐步完善“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市场支持、群众参与”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完善全民健身的制度和法律政策保障。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保险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探索全民健身与其他产业协调融合发展的促进政策;对我区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体育场馆等体育项目,能带动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和当地经济增长的项目给予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倾斜政策;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   

 (二)加大财政投入,丰富全民健身综合性保障。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多元投入,加快大型体育场馆建设。采取申报自治区财政补助,地方政府出资,市场运作筹资“三个一点”方式加快我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对社区、村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主要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自建项目予以资金补助,并尝试利用众筹平台寻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资合作方。进一步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鼓励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发起设立体育产业基金,支持鱼峰区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三)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我区群众体育活动品牌建设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将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各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内容;进一步完善鱼峰区全民健身统计制度。  

  推动我区群众体育活动品牌建设,提高群众体育的参与程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新理念、新思想、新动向和新知识。支持体育题材的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健身的意识,营造全民健身发展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组织网络化、活动日常化、发展实体化”的思路,通过拨款、补助、外包等非独立性非竞争性的方式,扶持非独立法人体育社团成长为独立法人社团,通过定向购买的独立非竞争性购买方式扶持独立法人体育社团不断壮大,再通过非定向购买的独立竞争性购买方式推动独立法人体育社团的逐步社会化。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分类分级发展,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推动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健身教练的定期培训与考核。充分利用国内外专业人才,组建鱼峰区全民健身智库。培育和构建体育人才交流与合作平台,开发鱼峰区体育人才网络平台,逐步实现健身人才管理信息化和网络化,促进健身人才市场流动,优化健身人力资源市场配置。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建立更加完善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大众拥护”的全民健身多元共治的“大群体”工作格局。  

 (二)制订落实。鱼峰区人民政府要依照本计划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级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保证全区各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相互衔接,确保条线之间、层级之间目标一致。逐年、逐级、逐层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强化监督评估。强化建立我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监督与检查制度,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区人民政府每年督查内容,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督查,开展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前、中、后期评估,实行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和下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检查指导,分阶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构建包括行政评价、行政监督和问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与反馈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实施目标责任制;按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对全市的全民健身发展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评价;强化全民健身工作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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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规划(归档供查阅)

鱼政发〔2016〕29号 关于印发《鱼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鱼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26日   

  鱼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加快体育强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柳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草案》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推进健康步伐,为实现魅力鱼峰体育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鱼峰特色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身意识,稳步增加参与体育锻炼人数,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使体育成为彰显社会时尚的一种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教育、社会、经济和对外交往功能,与各项事业、产业相互促进发展。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协同合作、多种机制相互配合、多个行业相互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完善“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市场支持、群众参与”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城区居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居民体育建设意识和科学健身素质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同比上年增加10%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同时提高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同比上年增加10%以上。   

  (三)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根据鱼峰区体育场地普查资料显示,截止2016年末,鱼峰区区域范围内体育场地总数375个,体育场地占地面积约66.86万㎡,人均体育占地面积约1.81㎡;对外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体育场地18个,占地面积约0.82万㎡。在2020年底,我区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全面改善,力争免费开放更多的体育场地,实现100%的乡镇(街道)、社区及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逐步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社会体育指导队伍进一步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形成“3+N”模式(即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若干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单项体育协会),街道、社区、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组织及体育健身站(点)。2016年鱼峰区新投入二十余万元资金,专门用于体育健身路径的安装及维护,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民健身的经济功能充分发挥。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提高,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发展群众体育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机制,在全区开展贯彻落实《广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协调发展,科学把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总体布局,加快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均等化建设,促进街道、社区协调发展。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的原则,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逐步缩小差距,为实施国家精准扶贫脱贫、农业现代化和小康社会等重大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二)大力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康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多方式多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宣传,传播体育价值。树立和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舆论氛围;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气,使健身成为彰显社会时尚的一种生活方式。  

(三)统筹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改善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加大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健全和提升便民利民的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在“保基本”的同时,加快一些时尚健身设施建设,满足民众多元化的健身需求。  

做好已建成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重点改造升级村级、社区篮球场,配建大众喜爱的羽毛球场、气排球场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完善相关政策,鼓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不断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四)加大鱼峰区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是由鱼峰区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惠民项目,将辖区闲置的公共资源与广大市民分享。根据鱼峰区制订的相关管理规定,公益开放的体育场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14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48天,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学校寒暑期间开放时间应适当增加。下一步,鱼峰区还将在辖区继续推广,争取开放更多的运动场所。   

(五)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多元化发展。引导和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独立法人组织,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重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及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社会的激励机制。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分类分级发展,提高健身指导和服务的覆盖面,力争街道和社区(行政村)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使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基层体育社团组织成为公共体育服务的核心力量。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基层活动常规化,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我区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坚持运用“五大”发展理念,以项目发展、品牌建设、群体赛事为全民健身活动“三大支柱”,落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时、因势、因地、因需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大力开展足球、篮球、羽毛球等覆盖面广的球类运动项目;广泛开展健步走、广场舞、气排球、跳绳、自行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剑)、民族健身操(舞)、板鞋等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七)实施全区青少年体育培养计划,发展具有鱼峰区特色的健身品牌项目。实施我区青少年体育培养计划,凭借学校的传统体育项目,初步计划在八中、德润中小学、箭盘山小学以及东环小学开始实施。利用八中羽毛球、足球,德润中小学足球、箭盘山小学武术、东环小学足球等场地优势,全面实施我区青少年体育项目专业培养计划。  

  加快发展足球、网球、气排球项目和户外及水上运动。着力加大足球和网球场地供给,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学制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   

  (八)加大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在社区增加设置游步道,推动“十五分钟文体圈”。在我区各社区、村,加大公共体育健身设备的安装及维护,形成步行不超过15分钟,就会看见一个体育健身设施,推动我区“十五分钟文体圈”的实施与开展。同时利用有利于居民散步运动的社区道路,设置图标,设置老年、中年、青少年游步道,使居民不出社区就能有好的运动场地,有利于提高我区居民整体健身意识及素质。   

四、措施保障  

 (一)建立和完善发展群众体育的工作机制。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体育工作的若干重大决策;自治区人民政府指示、自治区体育局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精神,划清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组织的权限,逐步完善“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市场支持、群众参与”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完善全民健身的制度和法律政策保障。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保险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探索全民健身与其他产业协调融合发展的促进政策;对我区建设符合本地实际的体育场馆等体育项目,能带动体育消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和当地经济增长的项目给予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倾斜政策;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   

 (二)加大财政投入,丰富全民健身综合性保障。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多元投入,加快大型体育场馆建设。采取申报自治区财政补助,地方政府出资,市场运作筹资“三个一点”方式加快我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对社区、村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主要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自建项目予以资金补助,并尝试利用众筹平台寻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资合作方。进一步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鼓励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发起设立体育产业基金,支持鱼峰区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三)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我区群众体育活动品牌建设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将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各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内容;进一步完善鱼峰区全民健身统计制度。  

  推动我区群众体育活动品牌建设,提高群众体育的参与程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新理念、新思想、新动向和新知识。支持体育题材的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健身的意识,营造全民健身发展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组织网络化、活动日常化、发展实体化”的思路,通过拨款、补助、外包等非独立性非竞争性的方式,扶持非独立法人体育社团成长为独立法人社团,通过定向购买的独立非竞争性购买方式扶持独立法人体育社团不断壮大,再通过非定向购买的独立竞争性购买方式推动独立法人体育社团的逐步社会化。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分类分级发展,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推动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强化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健身教练的定期培训与考核。充分利用国内外专业人才,组建鱼峰区全民健身智库。培育和构建体育人才交流与合作平台,开发鱼峰区体育人才网络平台,逐步实现健身人才管理信息化和网络化,促进健身人才市场流动,优化健身人力资源市场配置。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建立更加完善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大众拥护”的全民健身多元共治的“大群体”工作格局。  

 (二)制订落实。鱼峰区人民政府要依照本计划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级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保证全区各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相互衔接,确保条线之间、层级之间目标一致。逐年、逐级、逐层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强化监督评估。强化建立我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监督与检查制度,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区人民政府每年督查内容,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督查,开展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前、中、后期评估,实行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和下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检查指导,分阶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施目标责任考核。构建包括行政评价、行政监督和问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与反馈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实施目标责任制;按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对全市的全民健身发展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评价;强化全民健身工作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