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1-32447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年05月27日
- 标 题:
- 鱼政办发〔2020〕12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鱼政办发〔2020〕12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06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鱼政办发〔2020〕12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鱼峰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鱼峰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0年鱼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柳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意见》(柳政发〔2012〕75号)、《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及2020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编制本方案。
一、2019年鱼峰区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及2020年鱼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19年全区地质灾害概况。
2019年,鱼峰辖区共发生地质灾害8起,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年内成功避险1起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10人。与2018年相比灾害发生次数减少3起。2019年发生的8起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柳石路沿线、鸡喇路沿线、荣军路沿线和里雍镇,以降雨和岩土体风化等自然因素为主引发的,造成财产损失的主要是由降雨、强降雨引发的崩塌。灾害种类以崩塌为主,灾前征兆不明显,突发性强。汛期强降雨期间为灾害主发时段,发生数量占灾害总数的85%;非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占灾害总数的15%。
(二)2020年全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2020年雨量趋势预测
根据柳州气象台《柳州市2020年度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0年全市平均年总降水量约为1500~2000毫米,与常年相比,偏多1~2成。柳州市2020年1~3月总降水量偏多1~2成;4~6月总降水量偏多1~2成,出现暴雨洪涝的可能性较大;7~9月总降水量偏多1~2成;10~12月总降水量大部偏少1~3成。
2.鱼峰区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历年来鱼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及气象等因素预测,2020年我区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与分布不会发生明显变化,自然降雨型崩塌(特别是岩崩)、滑坡、地面塌陷等仍为主要灾种,人为因素引发的崩塌等地质灾害亦时有发生。发生的地质灾害数量可能有所增加。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为柳石路及荣军路沿线,马鞍山、驾鹤小桃源、蟠龙山及大龙潭等地段。其它区域除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容易发生灾害外,受强降雨或人为因素影响,山边河边、高陡(边)斜坡、建设工程开挖或堆土地段等区域也可能发生新的地质灾害。总体预测2020年全区地质灾害将会呈现点多、面广,局部地段可能加重的趋势。
二、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治区域与责任单位
(一)重点防范期。
每年的主汛期(5~9月份)是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期间的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特别是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常常在此时段发生。
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多数与大暴雨同步,雨后3天及洪水消退期间同样是崩塌及滑坡灾害的高发时段。在主汛期中的5~8月份,是强降雨集中期,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9月至次年1月,但是在地面塌陷易发区和岩溶发育区全年均有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险点也可能加剧或引发新的地面塌陷,应加强防范。
(二)重点防治区。
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人口密集区、厂矿、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我区柳石路、荣军路一带、里雍镇、白沙镇一带为重点防治区域。
1.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柳石路、荣军路一带区域内。主要防治措施:
(1)工程建设时应严格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动采取工程措施;
(2)发放明白卡,拍照、记录存档,上报区政府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2.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文惠桥下方的凉亭处一带。主要防治措施:
(1)禁止区内居民、企事业单位、个人嬉耍游玩行为;
(2)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我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分布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柳石路、荣军路一带。通过地质灾害调查和排查,确定我区2020年度市级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2处(详见附件)。隐患点所在片区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社区要特别注意防范,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切实落实好防治措施。
三、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密切配合。
各街道、各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监测巡查、隐患排查制度,形成组织健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要将地质灾害易发区管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群测群防、地质灾害调查及防治科研等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一个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各街道、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互通情报,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以及公路沿线、矿山、学校、旅游区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防灾合力。
(二)加强隐患排查,制定防灾方案,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各街道、各镇、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核查,特别是加强对山边河边、低洼地带、农村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矿山及强降雨、江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山坡下、沟口旁的居民点、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居住地、学校、医院等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巡查排查,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并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稳定性等实际情况,提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监测责任单位、防灾措施等。全面落实完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的工作制度,要逐点落实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预防措施;要坚持气象、水文、山洪地质灾害会商、预警预报、监测记录、值班、夜间查岗、提前转移群众、应急调查、灾情速报和月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确保各岗位人员到岗。
(三)建立完善应急体系,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街道、各镇、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所在各镇、街道办事处、学校、医院、企业要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及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有关街道办事处、各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地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和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四)健全群测群防网络,按“十有县(区)”高标准,创建地质灾害防治先进城区。
巩固和完善区政府、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灾害点防灾监测人员,并对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与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于排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镇、街道要做到及时登记造册、及时报告、及时组织避让,采取必要的防范和治理措施。要按照“十有县(区)”标准要求认真开展以有机构、有人员、有预案、有巡查、有监测和有经费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防灾各项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全面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在我辖区已获得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的基础上,全面创建新的“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预警、有监测、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高标准“十有县”。我区将认真对照“十有县”高标准严要求,继续巩固成功做法,加强完善薄弱环节,努力推进鱼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着力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实效。
资源、气象、水文已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我们要不断完善和充分利用已开发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做好地质灾害监测数据信息采集、储存、分析工作,结合气象、水文预报信息,构建预报预警模型,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地区和可能性做出预测预报。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预测预报信息,建立起具有鱼峰特色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方法,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确保每条信息及时传达至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监测人,为预防地质灾害争取时间。
(六)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各街道、各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建设工程和城市、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
(七)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区财政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将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地质灾害落石清障等工作由辖区街道办负责,区财政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承担。
(八)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手机短信、集镇圩日、下乡调研、基层干部培训等人员集中的时候对公众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让地质灾害预防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防灾、减灾工作。重点加强乡村干部、监测员、农村群众、中小学校师生对地质灾害突发性、隐蔽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含灾害前兆特征、监测预报、紧急疏散等)和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抗灾意识和能力。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助、减灾等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能力。
四、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鱼峰区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一览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