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鱼峰区食品监管重点工作计划

来源: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06-23 11:10   

一、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一是强化重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及重点行业质量提升。重点企业:螺蛳粉、肉制品、鲜湿米粉、调味面制品、饮料等。

二是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监督抽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覆盖率达100%,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率达90%以上。组织开展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能力提升培训班。

三是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继续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使用电子监管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和数据统计应用,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食品销售环节监管

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全力推进“八桂冷链通”应用推广,全区应用“八桂冷链通”追溯平台开展工作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

二、继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

三、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加强入市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密切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合作,继续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督促农批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入场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的入场查验管理,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要求。二是进一步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切实提高快检设备的使用率,对发现阳性的产品及时处置。

四、持续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和智慧化监管工作。至2021年底,全面实现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要进一步开展智慧化监管工作,运用电子监管系统检查获证食品销售者要达到60%以上。

三、食品餐饮环节监管

(一)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鱼峰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强化检查和抽考;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以进货查验为重点,督促餐饮单位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以推动“明厨亮灶”、鼓励举报为重点,强化社会共治。

(二)推进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一是强化与教育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校内及校外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二是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逐步通过认证。积极推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模式。三是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四、特殊食品和食品监管

一是持续开展广西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二是持续开展食盐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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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计划

2021年鱼峰区食品监管重点工作计划

一、食品生产环节监管

一是强化重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及重点行业质量提升。重点企业:螺蛳粉、肉制品、鲜湿米粉、调味面制品、饮料等。

二是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督促企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食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监督抽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覆盖率达100%,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率达90%以上。组织开展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能力提升培训班。

三是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继续开展风险分级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使用电子监管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和数据统计应用,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食品销售环节监管

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持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全力推进“八桂冷链通”应用推广,全区应用“八桂冷链通”追溯平台开展工作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

二、继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

三、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加强入市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密切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合作,继续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督促农批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入场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的入场查验管理,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要求。二是进一步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切实提高快检设备的使用率,对发现阳性的产品及时处置。

四、持续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和智慧化监管工作。至2021年底,全面实现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要进一步开展智慧化监管工作,运用电子监管系统检查获证食品销售者要达到60%以上。

三、食品餐饮环节监管

(一)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鱼峰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强化检查和抽考;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以进货查验为重点,督促餐饮单位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以推动“明厨亮灶”、鼓励举报为重点,强化社会共治。

(二)推进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一是强化与教育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校内及校外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二是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逐步通过认证。积极推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模式。三是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四、特殊食品和食品监管

一是持续开展广西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二是持续开展食盐食品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