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1-74926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26日
- 标 题:
- 鱼政发〔2021〕2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文件关于下达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鱼政发〔2021〕2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30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鱼政发〔2021〕2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文件关于下达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确保2021年鱼峰区为民办实事任务全面完成,现将任务分解下达(见附表)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将承办的事项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建立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分工合作,共同完成目标任务。
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对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持续跟踪督查、督办,定期检查和通报进展情况。
2021年鱼峰区为民办10项实事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送区政府办507办公室(电子版通过网格报送至区政府办受理员02,联系人:梁凯然,联系电话:3161299),直至项目全部完成。
三、加强监督,专项考核,确保项目全面完成
定期公布各项实事办理进展情况,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监督。将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制定,年底将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
附件:2021年鱼峰区为民办10项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