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0〕3号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产业类型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
P(2020) 5号 | 马厂村城中村改造B-2-3地块 | 55673.34 (合83.51亩) | 不大于3.0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应达到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100米之间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 | 9982 | 2000 |
P(2020) 6号 | 马厂村城中村改造G-6-9地块 | 26981.78 (合40.47亩) | 不大于2.8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22%且不小于15% | 应达到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100米之间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 | 4452 | 895 |
P(2020) 7号 | 马厂村城中村改造G-7-9地块 | 26891.12 (合40.34亩) | 不大于2.2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22%且不小于15% | 应达到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80米之间 | 城镇住宅用地 | 70年 | / | 3805 | 761 |
P(2020) 8号 | 柳东新区L-19-23地块 | 1715.11(合2.57亩) | / | / | / | 建筑高度在0米与+5米之间 | 公用设施(供燃气)用地 | 50年 | / | 65 | 65 |
G(2020) 4号 | 洛维工业集中区C-02-2地块 | 39223.86 (合58.84亩)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0.8 | 不大于50%且不小于35% | \ |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 | 工业用地 | 50年 | 二类工业(食品加工) | 1350 | 270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P(2020)5号、P(2020)6号、P(2020)7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上述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P(2020)8号地块:竞买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
G(2020)4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人需取得柳州市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P(2020)5号地块:
(一)该地块为马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竞得人必须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柳州市柳北区马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马厂村集体认可的安置方案实施,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二)该地块安置房的建设规模、建造标准等须符合《柳州市柳北区马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三)竞得人需在马厂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32000平方米的住宅及配套、不少于4430平方米的商业以及290个地下停车位,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的商业、住宅及配套、地下停车位需经马厂村集体认可,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四)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人民政府;2.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3.公厕、垃圾转运站,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主管部门管理、维护;4.幼儿园,建成后无偿交付且产权归柳北区教育局所有,由柳北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五)该地块部分土地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P(2020)6号地块:
(一)该地块为马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竞得人必须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柳州市柳北区马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马厂村集体认可的安置方案实施,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二)该地块安置房的建设规模、建造标准等须符合《柳州市柳北区马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三)竞得人需在马厂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6600平方米的住宅及配套、不少于430平方米的商业以及170个地下停车位,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的商业、住宅及配套、地下停车位需经马厂村集体认可,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四)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人民政府;2.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五)该地块部分土地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P(2020)7号地块:
(一)该地块为马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竞得人必须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柳州市柳北区马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马厂村集体认可的安置方案实施,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二)该地块安置房的建设规模、建造标准等须符合《柳州市柳北区马厂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三)竞得人需在马厂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2200平方米的住宅及配套、不少于320平方米的商业以及120个地下停车位,政府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提供的商业、住宅及配套、地下停车位需经马厂村集体认可,并由柳北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四)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区人民政府;2.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产权归城区人民政府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五)该地块部分土地需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若经调查存在污染的,需待该地块土地一级整理单位按规定完成修复治理后再交付土地。
G(2020)4号地块:该地块地上建筑物需按照标准厂房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23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17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2月17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0年2月8日9时至2020年2月19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二路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