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土交告字〔2021〕34号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公告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1-07-05 10:30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先租赁后出让方式公开挂牌租赁1宗(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G (2021)51号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需取得柳州市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租赁条件

G (2021)51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该地块地上建筑物需按照标准厂房有关要求进行建设;(2)项目在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2年内竣工;(3)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75万元/亩;(4)项目在投产后的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6万元/亩;(5)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50万/亩;(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7)能耗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8)竞得人须与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附件,由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9)该宗地土地租赁年限为5年,5年内该宗地租赁人按照成交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约定,各项条件均已完成后,以协议方式出让15年,出让价格评估时点采用租赁起始时间。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9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挂牌租赁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28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7月28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9时至2021年7月30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柳州市鱼峰区屏山大道333-2号401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3815651(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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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1〕34号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公告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先租赁后出让方式公开挂牌租赁1宗(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G (2021)51号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需取得柳州市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租赁条件

G (2021)51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建设:(1)该地块地上建筑物需按照标准厂房有关要求进行建设;(2)项目在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2年内竣工;(3)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75万元/亩;(4)项目在投产后的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6万元/亩;(5)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50万/亩;(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7)能耗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8)竞得人须与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附件,由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9)该宗地土地租赁年限为5年,5年内该宗地租赁人按照成交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约定,各项条件均已完成后,以协议方式出让15年,出让价格评估时点采用租赁起始时间。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9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挂牌租赁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28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7月28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9时至2021年7月30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柳州市鱼峰区屏山大道333-2号401号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3815651(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