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土交告字〔2021〕52号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来源: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1-09-01 11:10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产业类型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G(2021)           65号

洛维工业集中区D-10-01-1号地块

27585.57m²

(合41.38亩)

不大于2.0且不小于0.8

不大于55%且不小于45%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配套办公及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在-10米与+40米之间

一类工业用地

50年

大健康产业(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等)

945

189

G(2021)          66号

洛维工业集中区B-09-1-1号地块

22467.64m²

(合33.70亩)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4

建筑密度不大于55%且不小于35%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配套办公及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在-10米与+40米之间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食品制造业

530

106

G(2021)          67号

河表工业园区A-08-1号地块

71989.51m²

(合107.98亩)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4

不大于55%且不小于45%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配套办公及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在-10米与+40米之间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大健康产业(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1695

339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地块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G(2021)65号、G(2021)66号、G(2021)67号: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需取得柳州市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G(2021)65号,竞得人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该地块地上建筑物需按照标准厂房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建成后将标准厂房出租给符合大健康产业(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等)定位的企业进行生产经营;

2.项目在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

3.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

4.项目在投产后的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8万元/亩;

5.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280万元/亩;

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7.竞得人须与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二)G(2021)66号,竞得人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容积率须不小于1.4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大于55%且不小于42%,投资强度不低于2700万元/公顷;

2.项目在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3年内达产;

3.项目在投产后的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7万元/亩;

4.项目投产后一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半年内增值税发票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5.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万/亩;

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7.竞得人须与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三)G(2021)67号,竞得人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该地块地上建筑物需按照标准厂房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建成后将标准厂房出租给符合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康复器具等大健康产业定位的企业进行生产经营;

2.项目在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2年内竣工,3年内达产;

3.项目在投产后的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2万元/亩;

4.项目投产后一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半年内增值税发票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5.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400万/亩;

6.容积率须不小于1.4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42%,投资强度不低于4500万元/公顷;

7.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8.竞得人须与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3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8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28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七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9月21日9时至2021年9月30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七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3815651  (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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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公告

柳土交告字〔2021〕52号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产业类型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上下界限

G(2021)           65号

洛维工业集中区D-10-01-1号地块

27585.57m²

(合41.38亩)

不大于2.0且不小于0.8

不大于55%且不小于45%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配套办公及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在-10米与+40米之间

一类工业用地

50年

大健康产业(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等)

945

189

G(2021)          66号

洛维工业集中区B-09-1-1号地块

22467.64m²

(合33.70亩)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4

建筑密度不大于55%且不小于35%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配套办公及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在-10米与+40米之间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食品制造业

530

106

G(2021)          67号

河表工业园区A-08-1号地块

71989.51m²

(合107.98亩)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4

不大于55%且不小于45%

建筑高度在-10米与+24米之间;配套办公及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在-10米与+40米之间

二类工业用地

50年

大健康产业(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1695

339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地块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G(2021)65号、G(2021)66号、G(2021)67号:竞买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需取得柳州市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入园条件的审核意见。

凡在柳州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G(2021)65号,竞得人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该地块地上建筑物需按照标准厂房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建成后将标准厂房出租给符合大健康产业(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等)定位的企业进行生产经营;

2.项目在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

3.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

4.项目在投产后的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8万元/亩;

5.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280万元/亩;

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7.竞得人须与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二)G(2021)66号,竞得人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容积率须不小于1.4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大于55%且不小于42%,投资强度不低于2700万元/公顷;

2.项目在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3年内达产;

3.项目在投产后的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7万元/亩;

4.项目投产后一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半年内增值税发票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5.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万/亩;

6.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7.竞得人须与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三)G(2021)67号,竞得人须按以下标准实施建设:

1.该地块地上建筑物需按照标准厂房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建成后将标准厂房出租给符合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康复器具等大健康产业定位的企业进行生产经营;

2.项目在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2年内竣工,3年内达产;

3.项目在投产后的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项目业主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2万元/亩;

4.项目投产后一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半年内增值税发票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5.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400万/亩;

6.容积率须不小于1.4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42%,投资强度不低于4500万元/公顷;

7.环境标准: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8.竞得人须与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由鱼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监督落实。

四、挂牌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3日起从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和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8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28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七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21年9月21日9时至2021年9月30日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七号河东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0772—3815651  (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