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办结公示(第十一批D2LZ202310200004、第十七批X2LZ202310260001)--鹏东大厦、石尚1966

来源:鱼峰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12-31 10:00   

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我单位认真办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工作,以下2个信访件已办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以上信访问题办结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整改情况不实或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鱼峰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2-8805337

邮箱:yfqhbj@163.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34号鱼峰区司法大楼503室(邮编:545007), 来信请在信访上注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意见反映”等字样。

附件: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办结情况


鱼峰区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办结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鱼峰区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序号

编号

举报内容概述

办结情况

责任单位

1

D2LZ202310200004

鱼峰区文昌路4号瑞景文苑小区居民反映,小区旁边柳州鹏东大厦、1966文化艺术区1楼经营的娱乐场所空调外机、抽风机以及经营噪声夜间扰民,广告牌光线刺眼,路边出租车占道等客随意鸣笛,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希望出台相应管理办法,该区域夜间23:00后禁止露天摆摊。

已办结。一是加强该处娱乐场所、餐饮店的巡查监管,积极处置噪声扰民问题。要求仕吉餐酒吧、缪缪酒吧、金碧殿堂娱乐城、里格餐饮店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在夜间营业期间,尤其是夜间22:00后保持隔音帘、隔音门常闭,调小设备音量,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要求金碧殿堂娱乐城和仕吉餐酒吧等娱乐场所、餐饮店对使用的空调外机和水泵等设备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二是对于出租车占道鸣笛问题,现场劝离该区域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的社会车辆及出租车辆;约谈推动整改,约谈辖区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明确告知公司名下出租汽车要安全文明驾驶,减少违停情况;加强巡查巡查,减少机动车在该路段违停的现象。三是严格处置商家广告牌光线刺眼问题和占道经营问题。要求鹏东大厦商家对户外广告招牌光线剌眼问题进行整改,将灯光亮度调暗。对石尚1966艺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门口违规设置广告牌的门店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不得在擅自设置违规广告牌。加强鹏东大厦、1966文化艺术区周边路段巡查,对占道经营、违规设置广告牌的现象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目前,鹏东大厦广告牌灯光已调暗,石尚1966艺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违规设置广告牌已清除。

鱼峰区人民政府

X2LZ202310260001

投诉人反映鱼峰区1966文化艺术园区存在光污染、油烟污染以及低频噪音、出租车夜间鸣笛噪音和园区露天夜市摊噪音扰民等问题,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出台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园区在晚上23:00后将露天夜市摊转移到门面内经营,从源头防控彻底解决问题(具体详见附件)。

已办结。鱼峰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针对油烟污染问题,要求该处西啤进口啤酒餐吧、鸽鲜堂餐饮店、侗寨厨娘餐饮店等餐饮店配备油烟收集净化设备的,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做好油烟收集净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二是针对噪声扰民问题,加强该处娱乐场所、餐饮店的巡查监管,积极处置噪声扰民问题。要求仕吉餐酒吧、缪缪酒吧、金碧殿堂娱乐城、里格餐饮店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在夜间营业期间,尤其是夜间22:00后保持隔音帘、隔音门常闭,调小设备音量,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要求金碧殿堂娱乐城和仕吉餐酒吧等娱乐场所、餐饮店对使用的空调外机和水泵等设备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三是对于出租车夜间鸣笛问题,现场劝离该区域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的社会车辆及出租车辆;约谈推动整改,约谈辖区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明确告知公司名下出租汽车要安全文明驾驶,减少违停情况;加强巡查巡查,减少机动车在该路段违停的现象。四是针对光污染和露天夜市摆摊、噪声问题,加强对1966文化艺术园区周边夜间城市管理巡查力度,发现有占用市政道路、公共区域摆摊经营夜市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加强该区域广告牌设置严格核查和监控,加强经营门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旦发现有违规设置广告牌和造成光污染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好市容市貌。目前,鹏东大厦广告牌灯光亮度已调暗,1966文化艺术园区露天夜市未发现噪音扰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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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和规划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办结公示(第十一批D2LZ202310200004、第十七批X2LZ202310260001)--鹏东大厦、石尚1966

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我单位认真办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工作,以下2个信访件已办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以上信访问题办结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整改情况不实或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鱼峰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2-8805337

邮箱:yfqhbj@163.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34号鱼峰区司法大楼503室(邮编:545007), 来信请在信访上注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意见反映”等字样。

附件: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办结情况


鱼峰区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办结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鱼峰区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序号

编号

举报内容概述

办结情况

责任单位

1

D2LZ202310200004

鱼峰区文昌路4号瑞景文苑小区居民反映,小区旁边柳州鹏东大厦、1966文化艺术区1楼经营的娱乐场所空调外机、抽风机以及经营噪声夜间扰民,广告牌光线刺眼,路边出租车占道等客随意鸣笛,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希望出台相应管理办法,该区域夜间23:00后禁止露天摆摊。

已办结。一是加强该处娱乐场所、餐饮店的巡查监管,积极处置噪声扰民问题。要求仕吉餐酒吧、缪缪酒吧、金碧殿堂娱乐城、里格餐饮店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在夜间营业期间,尤其是夜间22:00后保持隔音帘、隔音门常闭,调小设备音量,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要求金碧殿堂娱乐城和仕吉餐酒吧等娱乐场所、餐饮店对使用的空调外机和水泵等设备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二是对于出租车占道鸣笛问题,现场劝离该区域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的社会车辆及出租车辆;约谈推动整改,约谈辖区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明确告知公司名下出租汽车要安全文明驾驶,减少违停情况;加强巡查巡查,减少机动车在该路段违停的现象。三是严格处置商家广告牌光线刺眼问题和占道经营问题。要求鹏东大厦商家对户外广告招牌光线剌眼问题进行整改,将灯光亮度调暗。对石尚1966艺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门口违规设置广告牌的门店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不得在擅自设置违规广告牌。加强鹏东大厦、1966文化艺术区周边路段巡查,对占道经营、违规设置广告牌的现象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目前,鹏东大厦广告牌灯光已调暗,石尚1966艺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违规设置广告牌已清除。

鱼峰区人民政府

X2LZ202310260001

投诉人反映鱼峰区1966文化艺术园区存在光污染、油烟污染以及低频噪音、出租车夜间鸣笛噪音和园区露天夜市摊噪音扰民等问题,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出台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园区在晚上23:00后将露天夜市摊转移到门面内经营,从源头防控彻底解决问题(具体详见附件)。

已办结。鱼峰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针对油烟污染问题,要求该处西啤进口啤酒餐吧、鸽鲜堂餐饮店、侗寨厨娘餐饮店等餐饮店配备油烟收集净化设备的,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做好油烟收集净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二是针对噪声扰民问题,加强该处娱乐场所、餐饮店的巡查监管,积极处置噪声扰民问题。要求仕吉餐酒吧、缪缪酒吧、金碧殿堂娱乐城、里格餐饮店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在夜间营业期间,尤其是夜间22:00后保持隔音帘、隔音门常闭,调小设备音量,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要求金碧殿堂娱乐城和仕吉餐酒吧等娱乐场所、餐饮店对使用的空调外机和水泵等设备做好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避免噪声扰民。三是对于出租车夜间鸣笛问题,现场劝离该区域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的社会车辆及出租车辆;约谈推动整改,约谈辖区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明确告知公司名下出租汽车要安全文明驾驶,减少违停情况;加强巡查巡查,减少机动车在该路段违停的现象。四是针对光污染和露天夜市摆摊、噪声问题,加强对1966文化艺术园区周边夜间城市管理巡查力度,发现有占用市政道路、公共区域摆摊经营夜市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加强该区域广告牌设置严格核查和监控,加强经营门店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旦发现有违规设置广告牌和造成光污染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好市容市貌。目前,鹏东大厦广告牌灯光亮度已调暗,1966文化艺术园区露天夜市未发现噪音扰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