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名称 (内设机构) | 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完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工作任务。 (二)贯彻落实柳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成柳州市统筹城乡的就业相关工作任务。 (四)负责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柳州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五)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六)建立健全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机制, 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七)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组织推进全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三)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办公地址 (注明楼层) | 柳州市静兰路10号,鱼峰区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 |
办公电话 | 局办:3160369 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3160265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3800829 | |
部门领导(正职、副职) | ||
姓名 | 职务 | 分工 |
黄熹玥 | 局长、党组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 负责人社局全面工作 |
马 静 | 副局长、党组成员 | 协助局长分管人事、人才工作 |
韦淇亮 | 副局长、党组成员 | 协助局长分管劳动监察、劳动保障、办公室工作 |
贺青华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党组成员 | 负责劳动监察工作 |
毕志斌 | 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党组成员 |
负责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城乡居民社保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