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财政局
部门名称 (内设机构) | 鱼峰区财政局 | ||
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拟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二)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组织研究拟订全区金融和融资政策、措施。 (三)依法依规提出区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立项的建议,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四)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本级年度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五)负责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七)负责制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九)负责管理和监督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地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监督检查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区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 (十二)协助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负责有关惠农资金、家电下乡补贴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辖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办公地址 (注明楼层) | 柳州市静兰路10号 鱼峰区政府417办 |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 ||
办公电话 | 0772-3160352 | ||
部门领导(正职、副职) | |||
姓名 | 职务 | 分工 | |
陈昆 | 党组书记、局长 | 领导和主持区财政局全面工作。 | |
苏燕 | 副局长、党组成员 | 协助局长分管国库、税收方面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金融、政府债务、党建、政务服务、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等方面工作。联系白沙镇财政所、鱼峰区税务局。 | |
李程耀 | 副局长 | 协助局长分管预算、办公室方面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教科文卫、社保、经建、工业交通、行政政法、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联系里雍镇财政所、鱼峰交警。 | |
张钊 | 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 协助局长分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投资评审,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资审核、财政信息化、内控等方面工作,主持国库支付中心全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