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名称 |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机关职能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代拟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助上级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协助柳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辖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质量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辖区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推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开展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辖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辖区内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归口管理鱼峰区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负责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推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七)负责辖区内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落实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十九)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按权限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区市场 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二)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实施执法,依法行使相关领 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 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履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登记许可、知识产权、合同、广告、反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 直销、传销、价格、网络交易、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标 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 (三)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协调解决和组织查处跨区 域违法案件,查处须由县(区)级直接查办的案件。负责上级部 门及本级政府交办案件、同级部门移送案件的查处和指定管辖工 作,承担外地移送、报请或通报须由县(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协查、核查案件的核查处置工作,承担组织查办重大案 件、复杂案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配合上级部 门查处辖区内的违法案件工作。 (四)负责县(区)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承担上级交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核查 处置工作。 (五)承担12315、12345投诉举报、信访转办案件的处理。 (六)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 相关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办公地址 | 机关、大队办公地址:柳州市蝴蝶山西路5号。 办证大厅办公地址: 1.柳东办证分厅:柳州市新柳大道89号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D座北厅一楼(柳东、阳和片区)。 2.里雍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地址:里雍镇里雍街里雍市场三楼(里雍所)。 3.白沙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地址:白沙镇白沙街251号白沙镇政府大门右手边第二间办公室(白沙所)。 4.鱼峰区办证大厅:柳州市静园路2号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
办公时间 | 机关、大队办公时间: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证大厅办公时间: 1.柳东分厅: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2.里雍、白沙所: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3.鱼峰大厅:工作日9:00-12:00、13:00-16:00。 | |
办公电话 | 机关办公电话:0772-3858351;大队办公电话:0772-3111954。 消费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办证大厅咨询电话: 1.柳东、阳和片区的个体工商户(雒容镇的个体工商户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咨询电话0772-2756001。 2.里雍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咨询电话:0772-7269315。 3.白沙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咨询电话:0772-6610087。 4.鱼峰区其他片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内资企业、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办理,咨询电话0772-3111949;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咨询电话0772-8805389。 | |
负责人信息 | ||
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韦柳云 | 局长 | 主持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工作。 |
徐斌 | 副局长 | 负责政策法规与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含后处置)。负责党建(含非公)、党风廉政建设、青年和团支部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
覃刚 | 副局长 | 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村集体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负责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化建设、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垃圾分类工作。 |
彭宇 | 副局长 |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安办)、创城固卫工作,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械化监督抽检(不含后处置)。负责绩效、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计生、工会和妇女工作。 |
周继群 | 大队长 | 主持鱼峰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改革过渡期间,负责大队办理的案件审批工作;到柳东、阳和驻点开展指导工作。 |
张力明 | 副大队长 |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承担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的12315、12345投诉举报、信访转办案件的处理;协调解决和组织查处相应领域的跨区域违法案件;指导、组织协调各中队开展相应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陈晶晶 | 副大队长 | 分管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12345投诉举报、信访转办案件以及食品抽检工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食品(含特殊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领域的12315、12345投诉举报、信访转办案件的处理;协调解决和组织查处相应领域的跨区域违法案件;指导、组织协调各中队开展相应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黎恩宏 | 副大队长 | 分管大队内勤工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登记许可、知识产权、合同、广告、网络交易、反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价格等领域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领域的12315、12345投诉举报、信访转办案件的处理;协调解决和组织查处相应领域的跨区域违法案件;指导、组织协调各中队开展相应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