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民政局

来源:鱼峰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4-10-21 17:46   

部门名称

(内设机构)

鱼峰区民政局

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社会行政事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辖区内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会同其它行政机关依法加强社会团体票据管理,规范其财务行为;加强辖区内社会团体依法行为的监管,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社团组织。

(三)负责辖区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民办外企单位年度检查工作。

(四)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镇(街道)开展社会救济工作。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者龄事业发展等职责划入市民政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六)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边界、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办有关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指导工作;承办辖区居民婚姻登记;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八)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九)负责办理辖区内收养登记。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注明楼层)

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2号金科天宸南侧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电话

0772-3160309

部门领导(正职、副职)

职  务

分  工

马俊

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支部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组及党支部建设、纪检纠风工作,财务管理。

石文芳

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区划地名、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者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黄小耘

民政局党组成员、区低保中心主任

分管社会救助、低保中心、核对中心工作

冯晓璐

民政局副局长

分管社会事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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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部门

鱼峰区民政局

部门名称

(内设机构)

鱼峰区民政局

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社会行政事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辖区内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会同其它行政机关依法加强社会团体票据管理,规范其财务行为;加强辖区内社会团体依法行为的监管,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社团组织。

(三)负责辖区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民办外企单位年度检查工作。

(四)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镇(街道)开展社会救济工作。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者龄事业发展等职责划入市民政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六)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边界、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办有关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指导工作;承办辖区居民婚姻登记;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八)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九)负责办理辖区内收养登记。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注明楼层)

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2号金科天宸南侧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电话

0772-3160309

部门领导(正职、副职)

职  务

分  工

马俊

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支部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组及党支部建设、纪检纠风工作,财务管理。

石文芳

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区划地名、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者龄事业发展等职责。

黄小耘

民政局党组成员、区低保中心主任

分管社会救助、低保中心、核对中心工作

冯晓璐

民政局副局长

分管社会事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