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
机构名称 | 柳州市鱼峰区医疗保障局 | |
机关职能 |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辖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组织执行柳州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执行柳州市涉及医改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调整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执行自治区、柳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组织执行柳州市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辖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组织执行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 |
办公地址 | 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2号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4室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公电话 | 0772-3293635、0772-3266763 | |
负责人信息 | ||
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魏 鹏 | 局 长 | 主持鱼峰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 |
郑 绚 | 副局长 | 分管医保参保工作、医疗救助工作。 |
陆勋利 | 副局长 | 分管药品集采、基金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