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龙潭小区设置停车位的建议
办复类别(A)
柳州市鱼峰区天马街道办事处
鱼天办〔2023〕5号
关于鱼峰区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梁静青等4名代表:
你们在鱼峰区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在龙潭小区设置停车位的建议》(第1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龙潭小区属三无小区,为80年代建设小区,小区内唯一的停车场大约能停放20辆车辆。小区内多数居民无固定停车位,形成乱停乱放现象。小区分别有三个出口,文明巷作为小区车辆的主要进出口,常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导致路口拥堵,影响居民生活及出行。
我街道接到建议后,立刻联合龙潭综合农贸市场、大龙潭社区就龙潭小区停车位问题开展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如下:由柳州市正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龙潭综合农贸市场承担停车位新增及改造项目。于龙潭综合农贸市场周边小区进行机动车车位划线、非机动车有序排放划线以及对周边公共设施进行增设等。目前停车位新增及改造工作已经完成,龙潭小区停车位不足问题已得到缓解。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区分管领导签名: 单位主要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送建议人:梁静青、葛敏、林彰泉、廖洁
抄送:区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秦 薇 联系电话:19167184220)
(注:建议已采纳实施的填A,建议列入工作计划逐步实施的填B,建议无法实施的填C,建议已做业务工作参考的填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