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市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5号)规定,现将柳州市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社会保险费征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3078元(5256.5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5769.5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53.9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955.1元/月。
二、2020年9月份将对参保单位及其职工按新确定的缴费基数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对之前缴纳的2020年1至8月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新基数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请各参保单位及时核对基数申报及缴费明细数据,应缴金额确认无误后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2020年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可在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即2955.1元/月~15769.5元/月)自主选择缴费标准进行缴费,缴费比例为20%,全年缴费金额为7093.2到37846.8元不等。
2020年8月25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到市内的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工商银行 、交通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微信办理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手续,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缴费的人员,只能在九个缴费标准中选择(见附件)。如需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的,需到社保中心各经办点办理缴费手续。
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可跨年补缴上年及往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受疫情影响,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暂缓缴费,但须在2021年底前完成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补缴的缴费标准须按2021年度缴费标准执行。
四、市辖五县、柳江区按此通知执行。
附件1: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考标准
附件2:关于征收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柳社保发〔2020〕20号)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5日
附件1
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考标准
缴费年度: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