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扣押行政强制措施、领取退还财物的公告

来源: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07-09 15:00   

柳州市峰之星百货有限公司(法人:杜昌平):

本局依法对你单位有关财物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文书文号:鱼峰市监强制〔2024〕31号),行政强制措施至2024年7月10日止。本局决定自2024年7月10日起对上述扣押的全部物品予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请你单位自行政强制措施解除之日,立即来本局领取退还的财物(详见财物清单)。

联系人:王文静、魏成亮,联系电话:0772-2103216。

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岩村路230号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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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信息

关于解除扣押行政强制措施、领取退还财物的公告

柳州市峰之星百货有限公司(法人:杜昌平):

本局依法对你单位有关财物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文书文号:鱼峰市监强制〔2024〕31号),行政强制措施至2024年7月10日止。本局决定自2024年7月10日起对上述扣押的全部物品予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请你单位自行政强制措施解除之日,立即来本局领取退还的财物(详见财物清单)。

联系人:王文静、魏成亮,联系电话:0772-2103216。

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岩村路230号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