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注销登记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柳州市童恩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罗桂丹:
柳州市童恩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虚假登记材料并取得注销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局于2024年10月16日作出《撤销注销登记听证告知书》(鱼峰市监撤告字〔2024〕1号)告知你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因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等方式向你公司及罗桂丹送达上述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
请你公司及罗桂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我局领取《撤销注销登记听证告知书》(鱼峰市监撤告字〔2024〕1号),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撤销注销登记听证告知书》(鱼峰市监撤告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