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发〔2022〕22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2-07-08 11:10   

各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2022年全区大豆带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现将《鱼峰区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鱼峰区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

鱼峰区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2年全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8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持不懈抓好粮食和油料生产,稳住农业基本盘,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2022年鱼峰区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示范200亩以上。通过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示范,稳步扩大大豆、玉米种植面积,带动主要粮油种植结构调整优化,提高我区大豆、玉米生产能力。

二、补贴对象范围

(一)项目镇选择。

2022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后,我区分解任务下达到里雍镇、白沙镇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二)补贴对象。

承担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并经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核验确定后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生产者。并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种植模式必须符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22号)中明确的种植模式要求。

2.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估或测产,大豆、玉米的产量达到正常水平(当地平均水平)。

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样可以申报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种粮补贴。

三、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以补贴对象在本区规定的补贴范围内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标准。

以各镇春季已经完成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和夏季计划种植面积为依据,分别测算和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补贴资金。

里雍镇和白沙镇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地方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

建议春播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按照200元/亩(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50元/亩,自治区财政安排50元/亩)补贴,夏播的补贴标准计划公式:(上级下达资金总额-春播已发放资金)/夏播总面积。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和补助资金分别经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大豆玉米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区财政局通过国库支付按“一卡通”或拨付给种植户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

要集中力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可根据实际一次性况付全年的补贴资金,也可以分两次况付补贴资金,原则上第一次应于2022年6月底前发放完毕,第二次应于2022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

五、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实施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7月10日前印发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备案。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各镇要根据区本级下达的任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在2022年7月31日前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计划实施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

(三)签订种植协议。由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进行田间抽查核验。

(五)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各镇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镇人民政府、区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各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六)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折)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七)整理台账归档。各镇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各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区农业农村局要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管理,提前做好项目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采购和调剂,满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资需要,特别是落实好种植所需的专用大豆种子。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等关键环节,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明确主推种植模式,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建立定期工作通报制度。区农业农村局要适时开展工作指导,推动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自治区要求,每月调度上报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进展情况。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做好典型宣传。要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复合种植成效,调动农民种粮种豆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吕珍,联系电话:0772-3602901。

区财政局联系人:唐海霞,联系电话:0772-31628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柳州市农业局、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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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补贴政策

鱼农发〔2022〕22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做好2022年全区大豆带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现将《鱼峰区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鱼峰区财政局

2022年7月8日

鱼峰区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2年全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8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持不懈抓好粮食和油料生产,稳住农业基本盘,确保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2022年鱼峰区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示范200亩以上。通过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示范,稳步扩大大豆、玉米种植面积,带动主要粮油种植结构调整优化,提高我区大豆、玉米生产能力。

二、补贴对象范围

(一)项目镇选择。

2022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后,我区分解任务下达到里雍镇、白沙镇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二)补贴对象。

承担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并经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核验确定后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生产者。并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种植模式必须符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22号)中明确的种植模式要求。

2.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估或测产,大豆、玉米的产量达到正常水平(当地平均水平)。

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样可以申报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种粮补贴。

三、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以补贴对象在本区规定的补贴范围内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标准。

以各镇春季已经完成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和夏季计划种植面积为依据,分别测算和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补贴资金。

里雍镇和白沙镇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地方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

建议春播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按照200元/亩(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50元/亩,自治区财政安排50元/亩)补贴,夏播的补贴标准计划公式:(上级下达资金总额-春播已发放资金)/夏播总面积。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和补助资金分别经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大豆玉米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区财政局通过国库支付按“一卡通”或拨付给种植户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

要集中力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可根据实际一次性况付全年的补贴资金,也可以分两次况付补贴资金,原则上第一次应于2022年6月底前发放完毕,第二次应于2022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

五、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实施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7月10日前印发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备案。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各镇要根据区本级下达的任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在2022年7月31日前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计划实施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

(三)签订种植协议。由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单位组成验收组,进行田间抽查核验。

(五)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各镇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镇人民政府、区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各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六)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折)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七)整理台账归档。各镇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各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区农业农村局要抓好农资供应和市场管理,提前做好项目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的采购和调剂,满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资需要,特别是落实好种植所需的专用大豆种子。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等关键环节,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明确主推种植模式,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建立定期工作通报制度。区农业农村局要适时开展工作指导,推动资金、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自治区要求,每月调度上报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进展情况。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做好典型宣传。要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复合种植成效,调动农民种粮种豆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吕珍,联系电话:0772-3602901。

区财政局联系人:唐海霞,联系电话:0772-31628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柳州市农业局、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