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3-03201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18日
- 标 题:
- 鱼农发〔2023〕2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鱼峰区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鱼农发〔2023〕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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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农发〔2023〕2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鱼峰区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柑桔黄龙病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柑桔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落实柳州市农业农村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柳州市2022年县(区)级第一批农业项目计划的通知》(柳农政发〔2022〕11号),结合我区生产实际制定《2023年鱼峰区区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8日
2023年鱼峰区柑桔黄龙病综合防控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柑桔黄龙病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柑桔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实行“政府主导、属地责任、统防统治、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推广“种植无病种苗、防治柑桔木虱、清除染病植株”的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柑桔黄龙病疫情的发生、蔓延,保障柑桔产业安全。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及时扑杀柑桔木虱,彻底清除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杜绝带病苗木种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等综合防控措施,逐步压低发生面积,控制病害的发生和蔓延。
三、实施内容
(一)开展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清除工作。开展柑桔黄龙病树、黄化及失管果园清除,清除前需进行柑桔木虱扑杀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充分利用微信、标语、海报、手机短信、农民田间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柑桔黄龙病的症状识别、传播途径、防控技术,提高果农防病意识和防控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使柑桔黄龙病防控成为广大果农的自觉行动。
四、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2022年黄龙病综合防控剩余资金14.1万。主要用于柑桔黄龙病树、黄化严重及失管果园清除补助。
(二)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补助总金额除以验收合格果园总面积,同一年度执行统一的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400元。
(三)补助范围:2023年5月16日前鱼峰辖区内按规定申报,2023年连片砍除柑桔黄龙病树及失管果园1亩及以上,验收通过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因“旱改水工程”、“土地征收”等原因果树已经获得补助的不予重复补助。
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规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申报果园,清除柑桔黄龙病病树及失管果园后要用于粮食生产、糖料蔗生产,否则不予补助。
五、申请补助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申报申请(2023年1月1日—2023年5月16日)。砍挖柑桔黄龙病树的农林场、合作社、农户等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申请表》(附件1),于2023年5月16日前报到村委,以果地所在地属地管理为原则,要附清除打药照片,砍挖前、中、后照片,及复种照片(照片需同角度拍摄)。
(二)村委审核公示(2023年5月16日—5月27日)。各村委对各个屯的情况进行审核,填报《xx村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公示表》(附件2)并分屯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无异议后汇总上报镇政府。
(三)乡镇复核审批(2023年5月30日—6月10日)。乡镇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填报《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审核表》(附件3),要求对砍除病树的果园做到100%实地检查(以果园为单位),对在抽查过程中出现虚报谎报的自然屯,只要出现一户虚报谎报情况,全屯需重新申报,重新抽查至无虚报谎报为止。乡镇复核审批后,将《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汇总表》(附件4)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四)区农业农村局抽查、验收(2023年6月13日—6月17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各镇上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在抽查过程中出现虚报谎报的自然屯,只要出现一户虚报谎报情况,全屯需重新申报,重新抽查至无虚报谎报为止。
(五)资金拨付(2023年6月20日—7月15日)。区农业农村局抽查、验收合格后,将补贴款发放给相关单位和个人,收集完善《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发放登记表》(附件5)。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各镇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农业服务中心、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组织实施,做好项目指导、申报宣传发动、材料收集、验收审批、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支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柳农业政发〔2019〕63 号)文件要求和财务制度进行项目管理。该项目属模式项目,经验收复核合格后,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补助规定、标准予以拨付资金。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资金由鱼峰区农业农村局专项管理,严格规范实行资金使用、审批、报账制度。工作中形成的所有登记表、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原始凭证都要组卷归档保存。对负责核实、资金管理、审批的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弄虚作假,按照“谁统计,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加强项目指导、检查工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实施完成该项目。
附件:1.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申请表
2.xx村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公示表
3.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审核表
4.xx镇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汇总表
5.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发放登记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印发
附表1
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申请表
姓名 | 联系电话 | ||||
村屯 | |||||
果园地点 | 果园面积 | ||||
砍挖蔸数 | 砍挖时间 | ||||
屯小组审核 签字 | 签字: 时间: | ||||
村委审核签字 | 经办人签字: 时间: (盖章) | ||||
乡镇审批 | 领导签字: 时间: (盖章) |
附表2
xx村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公示表
序号 | 村屯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果园地址 | 申请补贴砍挖病树面积(亩) | 申请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例 | xx村xx屯 | xx | xx | xx | x | x | |
注:此表用于公示。 |
附表3
柑桔黄龙病树砍挖情况审核表
序号 | 村屯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果园地址 | 申请补贴砍挖病树面积(亩) | 实地测量面积(亩) | 抽查审核人签字/抽查时间 |
注:此表用于抽查审核。 |
附表4
xx镇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汇总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村委(社区) | 申请砍挖病树面积(亩)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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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合计 | ||||
经办人: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 ||||
注:此表由乡镇以村委(社区)为单位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
附表5
柑桔黄龙病树砍挖补贴发放登记表
序号 | 屯名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补贴面积(亩) | 补贴金额(元) | 签字 | 银行开户信息 |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
注:此表用于补贴发放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