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发〔2023〕3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3-02-14 10:00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4日

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明电〔2020〕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号)以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糖料蔗生产保护区“桉退蔗进”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柳农通字〔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遏制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有效恢复和保护耕地性质,引导群众逐步恢复糖料蔗种植,确保糖料蔗种植面积不减少,促进全区蔗料糖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食糖供给战略安全。

二、目标及任务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以守住永久基本农田和糖料蔗保护区控制线为目标。按照“守底线、优结构、提质量”的工作思路,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弃耕撂荒、毁损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耕地等问题,逐步构建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优化产业结构、深入挖掘产业潜力的糖料蔗保护区特殊保护格局。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桉退蔗进”具体工作以各镇为主导,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将“桉退蔗进”工作共同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2月1日—2月20日)。

1.调查摸底。各镇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对本辖区内耕地种植桉树等非粮作物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报领导小组(区农业农村局)。

2.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渠道宣传任意改变耕地用途对耕地质量的影响与危害,让广大农户了解保护耕地的义务,增强群众对耕地的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在耕地上种植桉树等非粮作物的行为。

(二)自行清理阶段(2023年1月21日—2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在宣传、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引导、督促群众自行清理违法违规种植在耕地上的桉树等非粮作物。

(三)依法强制清理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延期清理。对因特殊原因暂未退桉还蔗的群众,需向镇人民政府提交延期清理书面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且承诺到期后自行清理,并由镇人民政府与农户根据实际情况签订有序退桉还蔗承诺书,由制糖企业与农户签订退桉还蔗协议书。如在约定到期后不自行清理占用糖料蔗保护区和基本农田内的桉树等非粮作物的农户,不予其办理砍伐证,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对违法违规种植的桉树等非粮作物依法进行强制清理,清理费用由农户自行负担。

2.强制清理。各镇对不履行法律责任农户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依法进入司法程序,采取强制清理措施。

四、扶持政策

(一)政府扶持政策

一是新种植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的组织或个人,予以350元/亩补贴(具体数额以上级最新下达的文件为准),农机机耕综合补贴90元/亩(具体数额以上级最新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是在全区开展“桉退蔗进”的组织或个人,完成“桉退蔗进”复种后给于150元/亩奖补,其中砍树20元/亩,树根钩蔸、树枝树根清运和树坑平整(清理后地块达到种植甘蔗耕作条件)50元/亩,种植80元/亩(不能同时享受产业以奖代补政策,可同时享受制糖企业的扶持政策)。

实行先实施后奖补,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直补到卡(账)。

(二)白沙公司扶持政策

退桉种蔗后每亩给予550元的补贴:含250元/亩的砍树、钩蔸、清蔸及清运补贴,300元/亩的改扩种蔗补贴。其它补贴如:机械种蔗、地膜、农药、肥料等扶持可同时按政策要求同步享受,但不能重复享受企业补贴。

补贴政策涉及的退桉改种蔗面积,属地以政府、白沙公司双方共同验收核实种蔗面积为准。验收结束后,补贴款按企业补贴款发放政策,发放给扩种蔗种植户。

五、鱼峰区奖补流程发放工作要求。

按照村委会组织申报——糖企验收——镇级审核——糖企公示——镇级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抽验的流程进行。

(一)奖补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开展,奖补应提供申请地块种植糖料蔗前后的对比图片,图片应标注姓名、地点、面积等,且背景有山、树、房屋等参照物。同时填写附件3(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申报表)。春植蔗申报在2023年4月1日前完成、秋植蔗在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冬植蔗申报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验收要求

验收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并由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填写整理相应的各种表格。春植蔗验收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秋植蔗在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冬植蔗验收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审核及公示

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村(屯)张贴相关奖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整改,并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四)奖补材料汇总上报

公示期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填报附件6(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结算申请汇总表),连同附件3(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申报表)、附件4(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地块情况验收表)、附件5(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面积公示及公示表)、附件7(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复耕复种前后对比图)等材料上报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春植蔗上报在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秋植蔗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冬植蔗上报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六、实施时间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七、奖补时段

春植蔗奖补发放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秋植蔗发放在2024年5月1日前完成,冬植蔗发放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工作有效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子均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辉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韦荣铭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春梅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华东鱼峰区里雍镇镇长

韦畯腾鱼峰区白沙镇镇长

熊翊广西凤糖集团白沙制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陈娇娇鱼峰区里雍镇挂任副镇长

卢俊鹏鱼峰区里雍镇副镇长

韦榜软鱼峰区白沙镇副镇长

苏晓梨鱼峰区白沙镇副镇长

韦冬菊区农业农村局干部

谭冬敏区自然资源局林业矿管股股长

李娟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干部

韦现飞里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柳里雍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韦海肖白沙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龙军白沙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静园路2号410室,联系电话:3602901),办公室主任由韦荣铭和刘春梅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共同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成员单位解决“桉退蔗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桉退蔗进”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检查等。

(二)职责分工。

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领导机构和组建工作组,坚持“边退边种”原则,即耕地流入一亩鼓励种蔗一亩的原则,做好政策宣传动员,营造宣传氛围。做好本镇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种植尾叶桉等非粮作物排查摸底、申报、统计上报等工作;引导农户自行清理违法违规种植的尾叶桉等非粮作物;下达《公告》、《整改告知书》;组织广西凤糖集团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桉退蔗进”验收、审核、数据整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巡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严厉制止,依法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依法处置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负责每月27日前在糖料蔗系统上上报“桉退蔗进”工作进度,从2月起实行“两周一报”工作制度,每两周总结一次辖区“桉退蔗进”推进情况,并形成工作进度表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每月第一次上报时间为当月18日前,第二次上报时间为次月3日前);同时负责将“桉退蔗进”地块矢量范围(大地2000坐标系,3度带)收集汇总上报区自然资源局。

广西凤糖集团白沙制糖有限公司:负责配合乡镇开展做好政策宣传动员,营造宣传氛围,调查摸底、现场指导、跟踪服务、核实验收等工作,协调解决蔗种供应、积极筹措扶持资金,扶持蔗农种植糖料蔗等。

区自然资源局: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配合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护工作,坚决制止在糖料蔗保护区、基本农田种植尾叶桉等非粮作物的行为,对违法占用永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对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内种植尾叶桉等非粮作物的调查核实工作,配合农业农村局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种植尾叶桉等非粮作物行为积极引导农户自行退桉还蔗、还粮;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清理的不予以备案;作为数据采集单位,将各镇报送的“桉退蔗进”矢量范围移交给变更调查技术队伍开展现场举证,同时对相关单位进行督查和考核。

区农业农村局:做好“桉退蔗进”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指导村民有序恢复耕地且改种甘蔗,按政策进行补助,汇总、审核两镇上报的相关材料提交区财政局申请奖补发放。作为数据采集单位,对相关单位进行督查和考核。

(三)严明申报纪律。

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申报者,取消其当年补贴申请资格。

(四)纳入乡镇工作考核并实行每月通报制度。

将此项工作纳入2023年的年度绩效考核,各镇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数据,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迟报。每月的月初通报上个月的实施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乡镇的视情况给予扣分。

附件:1.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计划任务分解表

2.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摸底表

3.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申报表

4.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地块情况验收表

5.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面积公示及公示表

6.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结算申请汇总表

7.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复耕复种前后对比图

8.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业务联系人信息表

9.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完成进度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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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补贴政策

鱼农发〔2023〕3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4日

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明电〔2020〕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号)以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糖料蔗生产保护区“桉退蔗进”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柳农通字〔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遏制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有效恢复和保护耕地性质,引导群众逐步恢复糖料蔗种植,确保糖料蔗种植面积不减少,促进全区蔗料糖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食糖供给战略安全。

二、目标及任务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以守住永久基本农田和糖料蔗保护区控制线为目标。按照“守底线、优结构、提质量”的工作思路,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弃耕撂荒、毁损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耕地等问题,逐步构建形成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优化产业结构、深入挖掘产业潜力的糖料蔗保护区特殊保护格局。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桉退蔗进”具体工作以各镇为主导,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将“桉退蔗进”工作共同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2月1日—2月20日)。

1.调查摸底。各镇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对本辖区内耕地种植桉树等非粮作物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报领导小组(区农业农村局)。

2.大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渠道宣传任意改变耕地用途对耕地质量的影响与危害,让广大农户了解保护耕地的义务,增强群众对耕地的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在耕地上种植桉树等非粮作物的行为。

(二)自行清理阶段(2023年1月21日—2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在宣传、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引导、督促群众自行清理违法违规种植在耕地上的桉树等非粮作物。

(三)依法强制清理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延期清理。对因特殊原因暂未退桉还蔗的群众,需向镇人民政府提交延期清理书面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且承诺到期后自行清理,并由镇人民政府与农户根据实际情况签订有序退桉还蔗承诺书,由制糖企业与农户签订退桉还蔗协议书。如在约定到期后不自行清理占用糖料蔗保护区和基本农田内的桉树等非粮作物的农户,不予其办理砍伐证,由所在镇人民政府对违法违规种植的桉树等非粮作物依法进行强制清理,清理费用由农户自行负担。

2.强制清理。各镇对不履行法律责任农户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依法进入司法程序,采取强制清理措施。

四、扶持政策

(一)政府扶持政策

一是新种植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的组织或个人,予以350元/亩补贴(具体数额以上级最新下达的文件为准),农机机耕综合补贴90元/亩(具体数额以上级最新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是在全区开展“桉退蔗进”的组织或个人,完成“桉退蔗进”复种后给于150元/亩奖补,其中砍树20元/亩,树根钩蔸、树枝树根清运和树坑平整(清理后地块达到种植甘蔗耕作条件)50元/亩,种植80元/亩(不能同时享受产业以奖代补政策,可同时享受制糖企业的扶持政策)。

实行先实施后奖补,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直补到卡(账)。

(二)白沙公司扶持政策

退桉种蔗后每亩给予550元的补贴:含250元/亩的砍树、钩蔸、清蔸及清运补贴,300元/亩的改扩种蔗补贴。其它补贴如:机械种蔗、地膜、农药、肥料等扶持可同时按政策要求同步享受,但不能重复享受企业补贴。

补贴政策涉及的退桉改种蔗面积,属地以政府、白沙公司双方共同验收核实种蔗面积为准。验收结束后,补贴款按企业补贴款发放政策,发放给扩种蔗种植户。

五、鱼峰区奖补流程发放工作要求。

按照村委会组织申报——糖企验收——镇级审核——糖企公示——镇级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抽验的流程进行。

(一)奖补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开展,奖补应提供申请地块种植糖料蔗前后的对比图片,图片应标注姓名、地点、面积等,且背景有山、树、房屋等参照物。同时填写附件3(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申报表)。春植蔗申报在2023年4月1日前完成、秋植蔗在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冬植蔗申报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验收要求

验收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并由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填写整理相应的各种表格。春植蔗验收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秋植蔗在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冬植蔗验收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审核及公示

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村(屯)张贴相关奖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整改,并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四)奖补材料汇总上报

公示期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填报附件6(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结算申请汇总表),连同附件3(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申报表)、附件4(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地块情况验收表)、附件5(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面积公示及公示表)、附件7(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复耕复种前后对比图)等材料上报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春植蔗上报在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秋植蔗在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冬植蔗上报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六、实施时间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七、奖补时段

春植蔗奖补发放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秋植蔗发放在2024年5月1日前完成,冬植蔗发放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工作有效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子均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辉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韦荣铭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春梅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华东鱼峰区里雍镇镇长

韦畯腾鱼峰区白沙镇镇长

熊翊广西凤糖集团白沙制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陈娇娇鱼峰区里雍镇挂任副镇长

卢俊鹏鱼峰区里雍镇副镇长

韦榜软鱼峰区白沙镇副镇长

苏晓梨鱼峰区白沙镇副镇长

韦冬菊区农业农村局干部

谭冬敏区自然资源局林业矿管股股长

李娟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干部

韦现飞里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柳里雍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韦海肖白沙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龙军白沙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静园路2号410室,联系电话:3602901),办公室主任由韦荣铭和刘春梅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共同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成员单位解决“桉退蔗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桉退蔗进”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检查等。

(二)职责分工。

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领导机构和组建工作组,坚持“边退边种”原则,即耕地流入一亩鼓励种蔗一亩的原则,做好政策宣传动员,营造宣传氛围。做好本镇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种植尾叶桉等非粮作物排查摸底、申报、统计上报等工作;引导农户自行清理违法违规种植的尾叶桉等非粮作物;下达《公告》、《整改告知书》;组织广西凤糖集团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桉退蔗进”验收、审核、数据整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巡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严厉制止,依法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依法处置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负责每月27日前在糖料蔗系统上上报“桉退蔗进”工作进度,从2月起实行“两周一报”工作制度,每两周总结一次辖区“桉退蔗进”推进情况,并形成工作进度表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每月第一次上报时间为当月18日前,第二次上报时间为次月3日前);同时负责将“桉退蔗进”地块矢量范围(大地2000坐标系,3度带)收集汇总上报区自然资源局。

广西凤糖集团白沙制糖有限公司:负责配合乡镇开展做好政策宣传动员,营造宣传氛围,调查摸底、现场指导、跟踪服务、核实验收等工作,协调解决蔗种供应、积极筹措扶持资金,扶持蔗农种植糖料蔗等。

区自然资源局: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配合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管护工作,坚决制止在糖料蔗保护区、基本农田种植尾叶桉等非粮作物的行为,对违法占用永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对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内种植尾叶桉等非粮作物的调查核实工作,配合农业农村局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种植尾叶桉等非粮作物行为积极引导农户自行退桉还蔗、还粮;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清理的不予以备案;作为数据采集单位,将各镇报送的“桉退蔗进”矢量范围移交给变更调查技术队伍开展现场举证,同时对相关单位进行督查和考核。

区农业农村局:做好“桉退蔗进”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指导村民有序恢复耕地且改种甘蔗,按政策进行补助,汇总、审核两镇上报的相关材料提交区财政局申请奖补发放。作为数据采集单位,对相关单位进行督查和考核。

(三)严明申报纪律。

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申报者,取消其当年补贴申请资格。

(四)纳入乡镇工作考核并实行每月通报制度。

将此项工作纳入2023年的年度绩效考核,各镇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数据,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迟报。每月的月初通报上个月的实施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乡镇的视情况给予扣分。

附件:1.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计划任务分解表

2.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摸底表

3.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申报表

4.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地块情况验收表

5.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面积公示及公示表

6.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奖补结算申请汇总表

7.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复耕复种前后对比图

8.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业务联系人信息表

9.鱼峰区2023年“桉退蔗进”完成进度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