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3-07910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04日
- 标 题:
- 鱼农发〔2023〕9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3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鱼农发〔2023〕9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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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农发〔2023〕9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3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推进我区“三品一标”稳步发展,促进现代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提升,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水平,我局制定了《鱼峰区2023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4日
鱼峰区2023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
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核心,加快推进我区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中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对“三品一标”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大力扩大“三品一标”规模,增加“三品一标”产品供给,提升“三品一标”认证水平,培育“三品一标”品牌,确保“三品一标”质量,充分发挥资金扶持政策对“三品一标”的促进作用。
二、目标任务
对2022年8月以来获得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证书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贴,激励一批有示范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区域影响力的公共品牌、提高我区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通过“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示范,带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三、补贴时间、范围和用途
(一)补贴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二)补贴范围。
1.补贴主体:在鱼峰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在鱼峰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或农产品初加工的单位。
2.补贴对象: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补贴产品:对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
(三)补贴用途。
认证补贴主要用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获证主体、示范基地、示范样板主体的环境抽样检测、产品检测、认证审核、标志使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认证管理、标准化生产投入等相关费用支出。
四、补贴标准
(一)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补贴3万元。
(二)获得中绿华夏认证的有机食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补贴4万元。
五、办理程序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主体填报《鱼峰区农产品“ 三品一标” 认证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有效法人证件、营业执照、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盖章),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报区政府审定后,将“ 三品一标”项目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项目补贴的农业企业、合作社本人实名账户。
六、资金来源
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工作督导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补贴方案组织实施。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和自身的品牌形象,努力提高农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三品一标”项目补贴资金单位和个人,除追回所申报的项目资金外,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和相关的政策资金扶持。
(二)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必须建立有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发现不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者,将取消补助。
(三)加大对“三品一标”农产品巡查监测力度,落实诚信管理制度,做好证后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产地监测和产品抽检工作,加大对假冒伪劣“三品一标”农产品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公信力。
附件:鱼峰区2023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补贴资金申请表
(此页无正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印发
附件:
鱼峰区2023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
补贴资金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全称(盖章) | |||
获证类型 | 证书编号 | ||
认证产品 | 认证规模 | ||
法定代表人 | 补贴金额 | ||
申请单位 开户银行 | 申请单位银行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单位承诺 | (我单位确保对以上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1.获证类型:指获得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证书。
2.请将此表连同有效期内“二品一标”证书复印件一并提交给区农业农村局。
3.获得“二品一标”认证的产品,必须建立有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发现不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者,将取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