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发〔2024〕10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4年绿色食品认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04-24 11:00   

各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推进我区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促进现代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提升,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水平,我局制定了《鱼峰区2024年绿色食品认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4日

鱼峰区2024年绿色食品认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核心,加快推进我区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充分发挥绿色优质农产品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绿色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提升中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对绿色食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不断扩大绿色食品规模,增加供给,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管理水平,培育绿色食品品牌,确保绿色食品质量,充分发挥资金扶持政策对绿色食品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目标任务

对2023年8月以来获得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证书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贴,激励一批有示范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区域影响力的公共品牌、提高我区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通过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带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三、补贴对象及内容

(一)补贴时间及产品:对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

(二)补贴主体:在鱼峰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在鱼峰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或农产品初加工的单位。

(三)补贴对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四)补贴用途:绿色食品认证补贴主要用于获证主体的环境抽样检测、产品检测、认证审核、标志使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认证管理、标准化生产投入等相关费用支出。

四、补贴标准

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补贴3万元。

五、办理程序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持证主体按照要求填写《鱼峰区2024年绿色食品认证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的复印件(盖章),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二)经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按资金使用规定申请补贴资金。

六、资金来源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工作督导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补贴方案组织实施。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和自身的品牌形象,努力提高农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二)获得绿色食品证书认证的产品,必须建立有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发现不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者,将取消补助。

(三)加大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巡查监测力度,落实诚信管理制度,做好证后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产地监测和产品抽检工作,加大对假冒伪劣绿色食品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公信力。

附件:鱼峰区2024年绿色食品认证补贴资金申请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印发    


资金补贴政策

­­­­­­­­­­­­­­­­­­­­­­­­­­­­­­­­­­­­鱼农发〔2024〕10号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4年绿色食品认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推进我区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促进现代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提升,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水平,我局制定了《鱼峰区2024年绿色食品认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4日

鱼峰区2024年绿色食品认证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核心,加快推进我区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充分发挥绿色优质农产品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绿色农业发展、农产品质量提升中的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对绿色食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不断扩大绿色食品规模,增加供给,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管理水平,培育绿色食品品牌,确保绿色食品质量,充分发挥资金扶持政策对绿色食品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目标任务

对2023年8月以来获得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证书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贴,激励一批有示范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区域影响力的公共品牌、提高我区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通过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带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三、补贴对象及内容

(一)补贴时间及产品:对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

(二)补贴主体:在鱼峰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且在鱼峰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或农产品初加工的单位。

(三)补贴对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四)补贴用途:绿色食品认证补贴主要用于获证主体的环境抽样检测、产品检测、认证审核、标志使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认证管理、标准化生产投入等相关费用支出。

四、补贴标准

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证书的产品,每个产品获证补贴3万元。

五、办理程序

(一)符合补贴条件的持证主体按照要求填写《鱼峰区2024年绿色食品认证补贴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的复印件(盖章),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二)经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按资金使用规定申请补贴资金。

六、资金来源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工作督导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补贴方案组织实施。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和自身的品牌形象,努力提高农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二)获得绿色食品证书认证的产品,必须建立有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发现不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档案(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及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者,将取消补助。

(三)加大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巡查监测力度,落实诚信管理制度,做好证后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产地监测和产品抽检工作,加大对假冒伪劣绿色食品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绿色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公信力。

附件:鱼峰区2024年绿色食品认证补贴资金申请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