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发〔2024〕26号《鱼峰区2024-2025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11-15 17:00   

各镇人民政府及辖区内相关糖企:

现将《鱼峰区2024-2025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鱼峰区财政局

20241115


鱼峰区2024-2025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推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稳定广西糖料蔗种植面积,提高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区范围进一步推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实现新植蔗脱毒、健康种苗基本全覆盖,糖料蔗平均蔗糖分达到14%以上,平均单产达到6/亩以上,糖料蔗宿根周期进一步延长;提高糖料蔗机械化耕作种植技术水平。

二、推广糖料蔗良种(脱毒健康种苗)技术

(一)任务目标。

2024-2025年每年完成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新植面积2.06万亩;2024年推广脱毒种苗0.15万亩、健康种苗0.88万亩左右,2025年推广脱毒种苗0.71万亩左右、健康种苗0.32万亩左右。推广补贴结算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标准。

1.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600/亩。

2.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30/亩。

同时,建立糖料蔗健康种苗补贴标准退坡机制,结合脱毒、健康种苗推广实际,适时逐步降低健康种苗补贴标准,拉开与脱毒种苗的补贴差,引导进一步扩大脱毒种苗应用覆盖面。

(四)品种要求。

通过品种登记的甘蔗品种。

(五)种苗来源。

1.脱毒种苗。

1)科研育种单位直接培育供应的组培苗。

2)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茎加工厂利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按要求生产供应的种苗进行切段、消毒、包衣等处理后供应的脱毒种苗。

2.健康种苗。

1)种植主体从上述脱毒种苗途径引种扩繁生产的健康种苗(夏秋植蔗可为全茎种,冬春植蔗应为半茎种或尾梢种)。

2)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健康种苗。

(六)补贴方式。

一是种植主体差价购种,补贴供种企业;二是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三是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

(七)实施步骤。

1.分解年度任务。2024-2025 年,力争每年完成糖料蔗脱毒、 健康种苗推广面积2.06万亩左右。(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

2.保障种苗供给。区级人民政府应加大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及配套种茎加工厂建设,鼓励一体化供种,及时落实脱毒种苗来源,确保种苗供应充足。(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区农业农村局)

3.组织种植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7月底前完成脱毒种苗与健康种苗区分、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汇总等工作,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4.发放补贴资金。每年8 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材料后提出资金申请,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支付(补助申请材料备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5.加强档案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应收集所有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区农业农村局)

三、推广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技术

(一)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

1.任务目标

2023年全区糖料蔗种植面积4万亩统计数据为依据,制定目标如下:

120242025年全区推广0.9—1.2米(不包括1.2米)行距和1.2米及以上行距的机械化耕作种植技术应用面积分别达到1.11万亩、1.21万亩。

22023/2024年、2024/2025年联合机收和机械化集中除杂量分别达到0.48万吨、0.73万吨。

2.补贴对象

1)机械化耕作补贴的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

2)机械化收获补贴的对象为开展机械化作业的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3.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1)机械化耕作补贴:0.9—1.2米(不包括1.2米)行距的机械化耕作130/亩、1.2米及以上行距的机械化耕作170/亩。

2)机械化收获补贴:根据作业服务主体的作业量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联合机收60/吨、分步式机收260/亩(其中,机械化割铺或割堆收获110/亩,机械化集中除杂30/吨。糖料蔗生产的机收面积和机收作业量按5/亩进行折算)。

4.补贴方式

先作业后补贴,直补到卡(账)。

5.实施步骤

1)机械化耕作补贴流程。

核定面积。与糖料蔗良种补贴同步实施,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糖料蔗种植主体完成种植面积核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备案。(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区农业农村局)

核定补贴。区农业农村局核定补贴对象的机械化耕作补贴金额。(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材料后,提出资金申请,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支付(补助申请材料备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2)机械化收获补贴流程。

申请补贴。机械化作业主体在榨季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向作业地点所在地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申请。(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

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人员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

公示。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公示。(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材料后,提出资金申请,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支付(补助申请材料备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二)糖企联合机收奖补

1.任务目标

对鱼峰区内收购联合机收(切段式和整秆式)糖料蔗(以下简称机收蔗)的制糖企业进行奖补激励。

2.奖补对象

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对象为鱼峰区内收购机收蔗的制糖企业。

3.奖补范围和标准

以榨季为统计范围,依据制糖企业收购机收蔗的重量占本企业糖料蔗入榨量的百分比,按50—80/吨标准和机收蔗重量给予一次性奖补。具体标准如下:

2%≤百分比<5%,奖补标准为50/吨;

5%≤百分比<10%,奖补标准为65/吨;

百分比≥10%,奖补标准为80/吨。

4.实施步骤

1)申请奖补。在榨季结束后规定时间内由制糖企业向其所在地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奖补申请。

2)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人员对奖补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奖补发放。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材料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申请,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支付(补助申请材料备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三)实施时间

机械化耕作补贴实施时间从202411日开始,至20251231日;机械化收获补贴实施时间从2023/2024年榨季开始,至2024/2025年榨季结束;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实施时间为2023/2024年榨季和2024/2025年榨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长:吴子均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党组书记

区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长:覃明锋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修彬雒容镇副镇长

陈娇娇里雍镇副镇长

韦榜软白沙镇副镇长

邓超忠广西凤糖雒容制糖有限任公司 副总经理

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任公司 副总经理

员:韦冬菊区农业服务中心工程师

刘晓彬区农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何莹莹区农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区农业服务中心工程师

韦双民雒容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副主任

韦现飞里雍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韦海肖白沙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静园路2410室,联系电话:3602901),办公室主任由覃明锋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

根据《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2024〕3号)精神,落实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支持深化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并加快补助资金的预拨和结算,确保资金发挥效益。2024年度政策实施完成后,可结合实际对下一年度政策作适当优化完善,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三)落实支出责任。

区人民政府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本级的法定支出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应支尽支,切实保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良种供应。

各地要结合种苗需求实际,宣传发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和种茎加工厂布局建设。培育一批繁育推广能力强、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现代化甘蔗种业企业,保障良种供应。自治区通过统筹自治区和市县负担的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资金等支持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对糖料蔗脱毒种苗进行溯源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五)发挥糖企作用。

鼓励制糖企业运用市场机制手段,积极参与全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和种茎加工厂。发挥制糖企业在糖料机收方面的主导作用,制糖企业要对奖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机收蔗入磅单和农机作业监测系统数据要相互印证;要在能力范围内敞开收购机收蔗,同时加快机收蔗制糖技改进度,提升机收蔗制糖能力;要主动承担糖料蔗机收作业的组织管理责任,规范机收秩序,协调蔗农、合作社和机收服务组织共同做好机收环节相关工作,加强对机收作业的指导,提高机收质量,维护机收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六)促进农机推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先进适用糖料蔗生产机械的推广应用。培育专业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全面推动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市场化培育,推动全区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向广大种植主体、基层干部、制糖企业宣传开展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的意义、成效、经验做法等,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附件:1.鱼峰区2024—2025年糖料蔗良种(脱毒健康种苗)推广任务分解表

2.鱼峰区2024—2025年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11 15日印发


附件1

鱼峰区2024—2025年糖料蔗良种(脱毒健康

种苗)推广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单位名称

合计

2024年

2025年

脱毒种苗

健康种苗

脱毒种苗

健康种苗

鱼峰区

2.06

0.15

0.88

0.31

0.72

雒容镇

1.38

0.1

0.59

0.21

0.48

里雍镇

0.366

0.026

0.15

0.06

0.13

白沙镇

0.314

0.024

0.14

0.04

0.11

备注:分解任务量根据自治区分解表分解,作为指导数,补贴面积和作业量以实际数为准。


附件2

鱼峰区2024—2025 年糖料蔗良法技术

推广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工作任务

2024年机械化耕作面积(万亩)

2023/2024年榨季联合机收和机械化集中除杂量(万吨)

2025年机械化耕作面积(万亩)

2024/2025年榨季联合机收和机械化集中除杂量(万吨)

鱼峰区

1.11

1.74

1.21

0.73

雒容镇

0.79

0.34

0.86

0.52

里雍镇

0.16

0.7

0.18

0.11

白沙镇

0.16

0.7

0.17

0.1

备注:分解任务量根据自治区分解表分解,作为指导数,补贴面积和作业量以实际数为准。



×
×

资金补贴政策

鱼农发〔2024〕26号《鱼峰区2024-2025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及辖区内相关糖企:

现将《鱼峰区2024-2025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鱼峰区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鱼峰区财政局

20241115


鱼峰区2024-2025年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推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稳定广西糖料蔗种植面积,提高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区范围进一步推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实现新植蔗脱毒、健康种苗基本全覆盖,糖料蔗平均蔗糖分达到14%以上,平均单产达到6/亩以上,糖料蔗宿根周期进一步延长;提高糖料蔗机械化耕作种植技术水平。

二、推广糖料蔗良种(脱毒健康种苗)技术

(一)任务目标。

2024-2025年每年完成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新植面积2.06万亩;2024年推广脱毒种苗0.15万亩、健康种苗0.88万亩左右,2025年推广脱毒种苗0.71万亩左右、健康种苗0.32万亩左右。推广补贴结算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标准。

1.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600/亩。

2.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30/亩。

同时,建立糖料蔗健康种苗补贴标准退坡机制,结合脱毒、健康种苗推广实际,适时逐步降低健康种苗补贴标准,拉开与脱毒种苗的补贴差,引导进一步扩大脱毒种苗应用覆盖面。

(四)品种要求。

通过品种登记的甘蔗品种。

(五)种苗来源。

1.脱毒种苗。

1)科研育种单位直接培育供应的组培苗。

2)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茎加工厂利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按要求生产供应的种苗进行切段、消毒、包衣等处理后供应的脱毒种苗。

2.健康种苗。

1)种植主体从上述脱毒种苗途径引种扩繁生产的健康种苗(夏秋植蔗可为全茎种,冬春植蔗应为半茎种或尾梢种)。

2)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健康种苗。

(六)补贴方式。

一是种植主体差价购种,补贴供种企业;二是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三是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

(七)实施步骤。

1.分解年度任务。2024-2025 年,力争每年完成糖料蔗脱毒、 健康种苗推广面积2.06万亩左右。(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

2.保障种苗供给。区级人民政府应加大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及配套种茎加工厂建设,鼓励一体化供种,及时落实脱毒种苗来源,确保种苗供应充足。(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区农业农村局)

3.组织种植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7月底前完成脱毒种苗与健康种苗区分、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汇总等工作,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4.发放补贴资金。每年8 月底前,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材料后提出资金申请,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支付(补助申请材料备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5.加强档案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应收集所有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区农业农村局)

三、推广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技术

(一)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

1.任务目标

2023年全区糖料蔗种植面积4万亩统计数据为依据,制定目标如下:

120242025年全区推广0.9—1.2米(不包括1.2米)行距和1.2米及以上行距的机械化耕作种植技术应用面积分别达到1.11万亩、1.21万亩。

22023/2024年、2024/2025年联合机收和机械化集中除杂量分别达到0.48万吨、0.73万吨。

2.补贴对象

1)机械化耕作补贴的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

2)机械化收获补贴的对象为开展机械化作业的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3.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1)机械化耕作补贴:0.9—1.2米(不包括1.2米)行距的机械化耕作130/亩、1.2米及以上行距的机械化耕作170/亩。

2)机械化收获补贴:根据作业服务主体的作业量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联合机收60/吨、分步式机收260/亩(其中,机械化割铺或割堆收获110/亩,机械化集中除杂30/吨。糖料蔗生产的机收面积和机收作业量按5/亩进行折算)。

4.补贴方式

先作业后补贴,直补到卡(账)。

5.实施步骤

1)机械化耕作补贴流程。

核定面积。与糖料蔗良种补贴同步实施,镇人民政府组织制糖企业、糖料蔗种植主体完成种植面积核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备案。(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区农业农村局)

核定补贴。区农业农村局核定补贴对象的机械化耕作补贴金额。(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材料后,提出资金申请,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支付(补助申请材料备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2)机械化收获补贴流程。

申请补贴。机械化作业主体在榨季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向作业地点所在地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申请。(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

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人员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

公示。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公示。(责任单位: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材料后,提出资金申请,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支付(补助申请材料备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二)糖企联合机收奖补

1.任务目标

对鱼峰区内收购联合机收(切段式和整秆式)糖料蔗(以下简称机收蔗)的制糖企业进行奖补激励。

2.奖补对象

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对象为鱼峰区内收购机收蔗的制糖企业。

3.奖补范围和标准

以榨季为统计范围,依据制糖企业收购机收蔗的重量占本企业糖料蔗入榨量的百分比,按50—80/吨标准和机收蔗重量给予一次性奖补。具体标准如下:

2%≤百分比<5%,奖补标准为50/吨;

5%≤百分比<10%,奖补标准为65/吨;

百分比≥10%,奖补标准为80/吨。

4.实施步骤

1)申请奖补。在榨季结束后规定时间内由制糖企业向其所在地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奖补申请。

2)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人员对奖补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奖补发放。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材料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申请,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支付(补助申请材料备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三)实施时间

机械化耕作补贴实施时间从202411日开始,至20251231日;机械化收获补贴实施时间从2023/2024年榨季开始,至2024/2025年榨季结束;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实施时间为2023/2024年榨季和2024/2025年榨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长:吴子均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党组书记

区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长:覃明锋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修彬雒容镇副镇长

陈娇娇里雍镇副镇长

韦榜软白沙镇副镇长

邓超忠广西凤糖雒容制糖有限任公司 副总经理

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任公司 副总经理

员:韦冬菊区农业服务中心工程师

刘晓彬区农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何莹莹区农业服务中心农艺师

区农业服务中心工程师

韦双民雒容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副主任

韦现飞里雍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韦海肖白沙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静园路2410室,联系电话:3602901),办公室主任由覃明锋同志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

根据《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2024〕3号)精神,落实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支持深化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并加快补助资金的预拨和结算,确保资金发挥效益。2024年度政策实施完成后,可结合实际对下一年度政策作适当优化完善,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三)落实支出责任。

区人民政府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本级的法定支出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应支尽支,切实保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四)保障良种供应。

各地要结合种苗需求实际,宣传发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和种茎加工厂布局建设。培育一批繁育推广能力强、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现代化甘蔗种业企业,保障良种供应。自治区通过统筹自治区和市县负担的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资金等支持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对糖料蔗脱毒种苗进行溯源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五)发挥糖企作用。

鼓励制糖企业运用市场机制手段,积极参与全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和种茎加工厂。发挥制糖企业在糖料机收方面的主导作用,制糖企业要对奖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机收蔗入磅单和农机作业监测系统数据要相互印证;要在能力范围内敞开收购机收蔗,同时加快机收蔗制糖技改进度,提升机收蔗制糖能力;要主动承担糖料蔗机收作业的组织管理责任,规范机收秩序,协调蔗农、合作社和机收服务组织共同做好机收环节相关工作,加强对机收作业的指导,提高机收质量,维护机收市场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六)促进农机推广。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先进适用糖料蔗生产机械的推广应用。培育专业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全面推动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市场化培育,推动全区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全面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向广大种植主体、基层干部、制糖企业宣传开展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的意义、成效、经验做法等,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辖区内相关糖企)

附件:1.鱼峰区2024—2025年糖料蔗良种(脱毒健康种苗)推广任务分解表

2.鱼峰区2024—2025年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11 15日印发


附件1

鱼峰区2024—2025年糖料蔗良种(脱毒健康

种苗)推广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单位名称

合计

2024年

2025年

脱毒种苗

健康种苗

脱毒种苗

健康种苗

鱼峰区

2.06

0.15

0.88

0.31

0.72

雒容镇

1.38

0.1

0.59

0.21

0.48

里雍镇

0.366

0.026

0.15

0.06

0.13

白沙镇

0.314

0.024

0.14

0.04

0.11

备注:分解任务量根据自治区分解表分解,作为指导数,补贴面积和作业量以实际数为准。


附件2

鱼峰区2024—2025 年糖料蔗良法技术

推广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工作任务

2024年机械化耕作面积(万亩)

2023/2024年榨季联合机收和机械化集中除杂量(万吨)

2025年机械化耕作面积(万亩)

2024/2025年榨季联合机收和机械化集中除杂量(万吨)

鱼峰区

1.11

1.74

1.21

0.73

雒容镇

0.79

0.34

0.86

0.52

里雍镇

0.16

0.7

0.18

0.11

白沙镇

0.16

0.7

0.17

0.1

备注:分解任务量根据自治区分解表分解,作为指导数,补贴面积和作业量以实际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