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建设工程报建备案”政务事项的通知
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2022-08-19 11:1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审批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自治区住建厅同意,我局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局监管项目取消“建设工程报建备案”政务事项,各建设单位、个人无需办理该事项即可按工程建设审批流程进入下一环节。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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