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审批投资核〔2023〕13号 关于110千伏洛维送变电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来源: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2023-09-06 10:00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报来《柳州供电局关于核准110千伏洛维送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1年3月5日以《关于110千伏洛维送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柳审批投资核〔2021〕3号)同意项目实施,由于项目未能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你单位向我局提出重新核准申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洛维工业园片区供电环境,增加变电容量满足负荷增长需要,改善系统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网适应性,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洛维送变电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101-450200-89-01-710890。

二、项目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鱼峰区洛维工业集中区、泉南高速公路西面。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新建1座110千伏洛维变电站,采用户外AIS布置。

(一)变电工程

1.主变压器:终期3×50MVA,本期1×50MVA。

2.电压等级:110kV、35kV、10kV。

3.110kV出线规模:终期4回,本期3回。

4.35kV出线规模:终期6回,本期3回。

5.10kV出线规模:终期36回,本期12回。

6.无功补偿:终期3×2组,本期1×(2×5)Mvar。

7.中性点接地方式:终期35kV侧经消弧线圈接地,10kV侧经小电阻接地;本期35kV侧不接地,10kV侧经小电阻接地。

8.站用变:终期2×200kVA,本期2×200kVA,2台站用变分别接10kVⅠ母线和10kV外引电源,均为户内布置,采用干式无励磁调压变压器。

(二)洛维站π接月山朱雀(T接都乐站)110kV线路工程

按照经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同意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建设。

洛维站π接段至月山站侧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0.3千米,采用单回路电缆敷设,电缆截面采用800平方毫米。

洛维站π接段至朱雀站侧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0.25千米,采用单回路电缆敷设,电缆截面采用500平方毫米。

(三)变电站间隔工程

1.月山站利用前期110kV月都雀间隔作为本期洛维110kV出线间隔,除需进行间隔标识牌更换、将现有2010年投运的距离保护更换为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并采用复用2M通道传输保护命令外,其余均维持前期配置。

2.朱雀站利用前期110kV月都雀间隔作为本期洛维(T接都乐站)110kV出线间隔,除需进行间隔标识牌更换、将现有2017年投运的距离保护更换为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并采用复用2M通道传输保护命令外,其余均维持前期配置。

3.都乐站利用前期110kV月都雀间隔作为本期T接朱雀~洛维110kV出线间隔,除需进行间隔标识牌更换、配置与朱雀站侧型号相同的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并采用复用2M通道传输保护命令外,其余均维持前期配置。

五、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5394万元,其中资本金1078.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200202100017号),《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110千伏洛维送变电工程站址方案及线路路径规划意见的复函》(柳资源规划函〔2023〕699号)。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购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做好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660036,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806896,收信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920室,邮编:545001。)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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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设计变更

柳审批投资核〔2023〕13号 关于110千伏洛维送变电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报来《柳州供电局关于核准110千伏洛维送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1年3月5日以《关于110千伏洛维送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柳审批投资核〔2021〕3号)同意项目实施,由于项目未能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你单位向我局提出重新核准申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洛维工业园片区供电环境,增加变电容量满足负荷增长需要,改善系统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网适应性,促进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洛维送变电工程项目。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101-450200-89-01-710890。

二、项目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鱼峰区洛维工业集中区、泉南高速公路西面。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新建1座110千伏洛维变电站,采用户外AIS布置。

(一)变电工程

1.主变压器:终期3×50MVA,本期1×50MVA。

2.电压等级:110kV、35kV、10kV。

3.110kV出线规模:终期4回,本期3回。

4.35kV出线规模:终期6回,本期3回。

5.10kV出线规模:终期36回,本期12回。

6.无功补偿:终期3×2组,本期1×(2×5)Mvar。

7.中性点接地方式:终期35kV侧经消弧线圈接地,10kV侧经小电阻接地;本期35kV侧不接地,10kV侧经小电阻接地。

8.站用变:终期2×200kVA,本期2×200kVA,2台站用变分别接10kVⅠ母线和10kV外引电源,均为户内布置,采用干式无励磁调压变压器。

(二)洛维站π接月山朱雀(T接都乐站)110kV线路工程

按照经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同意的线路路径方案进行建设。

洛维站π接段至月山站侧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0.3千米,采用单回路电缆敷设,电缆截面采用800平方毫米。

洛维站π接段至朱雀站侧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0.25千米,采用单回路电缆敷设,电缆截面采用500平方毫米。

(三)变电站间隔工程

1.月山站利用前期110kV月都雀间隔作为本期洛维110kV出线间隔,除需进行间隔标识牌更换、将现有2010年投运的距离保护更换为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并采用复用2M通道传输保护命令外,其余均维持前期配置。

2.朱雀站利用前期110kV月都雀间隔作为本期洛维(T接都乐站)110kV出线间隔,除需进行间隔标识牌更换、将现有2017年投运的距离保护更换为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并采用复用2M通道传输保护命令外,其余均维持前期配置。

3.都乐站利用前期110kV月都雀间隔作为本期T接朱雀~洛维110kV出线间隔,除需进行间隔标识牌更换、配置与朱雀站侧型号相同的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并采用复用2M通道传输保护命令外,其余均维持前期配置。

五、项目估算动态总投资为5394万元,其中资本金1078.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保等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规定。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200202100017号),《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110千伏洛维送变电工程站址方案及线路路径规划意见的复函》(柳资源规划函〔2023〕699号)。

八、根据项目业主拟定的招标方案,予以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购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做好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核准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每月5日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完成项目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660036,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2-2806896,收信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920室,邮编:545001。)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