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鱼峰区2022年因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名单的公示

来源: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08-08 11:10   

今年以来,我区受到自然灾害(洪涝)的影响,导致所种农作物受灾损失较大,影响来年生活,造成部分农户灾害后过渡期基本生活困难。目前,我区共有1人自愿申报自然灾害救助,并经村初审、公示,镇政府复审通过。最终确定救助金额为500元。为确保我区2022年因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公开、公正和透明,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黄日敏户,家庭人口3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王眉村。救助金额500元。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欢迎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对2022年因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相关有效途径向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如实反映(联系人:梁颖,联系电话:3603267,地址:柳州市鱼峰区西江路北二巷司法大楼602室)。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

附:需过渡期生活救助群众的统计范围按(桂应急2020 [103]号)文的范围确定:过渡期生活救助:一次灾害过程灾情稳定、应急救助结束后,以下五类受灾群众可以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一是农作物严重绝收的;二是赖以生存的家庭财产严重损毁或被水冲走的;三是种植业、养殖业造成重创,引发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四是房屋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基本生活困难的;五是地质灾害威胁造成长期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无法返回家里的。按每人每天25元标准补助,救助天数根据受灾群众实际生活困难情况确定,但救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超过过渡期救助期限仍无法解决生活困难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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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与救援

关于鱼峰区2022年因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名单的公示

今年以来,我区受到自然灾害(洪涝)的影响,导致所种农作物受灾损失较大,影响来年生活,造成部分农户灾害后过渡期基本生活困难。目前,我区共有1人自愿申报自然灾害救助,并经村初审、公示,镇政府复审通过。最终确定救助金额为500元。为确保我区2022年因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公开、公正和透明,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黄日敏户,家庭人口3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王眉村。救助金额500元。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欢迎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对2022年因自然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相关有效途径向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如实反映(联系人:梁颖,联系电话:3603267,地址:柳州市鱼峰区西江路北二巷司法大楼602室)。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

附:需过渡期生活救助群众的统计范围按(桂应急2020 [103]号)文的范围确定:过渡期生活救助:一次灾害过程灾情稳定、应急救助结束后,以下五类受灾群众可以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一是农作物严重绝收的;二是赖以生存的家庭财产严重损毁或被水冲走的;三是种植业、养殖业造成重创,引发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四是房屋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基本生活困难的;五是地质灾害威胁造成长期集中安置或分散安置无法返回家里的。按每人每天25元标准补助,救助天数根据受灾群众实际生活困难情况确定,但救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超过过渡期救助期限仍无法解决生活困难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或纳入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