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年鱼峰区冬春救助对象名单的公示

来源: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01-20 10:00   

今年以来,我区受到自然灾害(干旱)的影响,导致所种农作物受灾损失较大,影响来年生活,造成部分农户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目前,我区共有33人自愿申报自然灾害救助,并经村初审、公示,镇政府复审通过。最终确定救助金额为1500元/人。为确保我区冬春救助工作公开、公正和透明,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黄日敏户,家庭人口3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王眉村。救助金额4500元。

2. 黎家敏户,家庭人口2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王眉村。救助金额3000元。

3. 韦佩全户,家庭人口1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新安村。救助金额1500元。

4. 黄家稳户,家庭人口1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新安村。救助金额1500元。

5. 韦覃贵户,家庭人口2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新安村。救助金额3000元。

6. 韦怀雄户,家庭人口2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新安村。救助金额3000元。

7. 黄乐吉户,家庭人口5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白沙社区。救助金额7500元。

8. 蔡月君户,家庭人口4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白沙村。救助金额6000元。

9. 姚定兵户,家庭人口3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白沙村。救助金额4500元。

10. 李梁东户,家庭人口2人,家住鱼峰区里雍镇龙江村。救助金额3000元。

11. 梁志先户,家庭人口6人,家住鱼峰区里雍镇里雍村。救助金额9000元。

12. 黄太仿户,家庭人口1人,家住鱼峰区里雍镇富龙村。救助金额1500元。

13. 吴三才户,家庭人口1人,家住鱼峰区里雍镇广实村。救助金额1500元。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欢迎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对2021-2022年鱼峰区冬春救助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相关有效途径向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如实反映(联系人:梁颖,联系电话:3603267,地址:柳州市鱼峰区西江路北二巷司法大楼602室)。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

附:

根据《桂应急发〔2020〕152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补助标准:冬春救助以口粮救助为主。口粮救助对象共分三类 :一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倒塌、粮食作物绝收或严重减收、因灾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二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损坏、农作物减收、因灾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三类对象为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家庭。口粮救助标准为一类对象为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补助 5- 6个月;二类对象为每人每天1斤口粮, 平均每人补助 3-5个月;三类对象每人酌情补助口粮 1-3 个月。需衣被和取暖救助的,根据困难情况适当安排,给予每人不超过1床棉被、1件棉衣或1套冬衣救助。我区督促、指导村、镇对申请冬春救助对象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和民主评议,包括口粮及衣被等救助全部折算为现金发放,最终确定救助金额为1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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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救助需求和款物

关于2021-2022年鱼峰区冬春救助对象名单的公示

今年以来,我区受到自然灾害(干旱)的影响,导致所种农作物受灾损失较大,影响来年生活,造成部分农户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目前,我区共有33人自愿申报自然灾害救助,并经村初审、公示,镇政府复审通过。最终确定救助金额为1500元/人。为确保我区冬春救助工作公开、公正和透明,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黄日敏户,家庭人口3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王眉村。救助金额4500元。

2. 黎家敏户,家庭人口2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王眉村。救助金额3000元。

3. 韦佩全户,家庭人口1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新安村。救助金额1500元。

4. 黄家稳户,家庭人口1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新安村。救助金额1500元。

5. 韦覃贵户,家庭人口2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新安村。救助金额3000元。

6. 韦怀雄户,家庭人口2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新安村。救助金额3000元。

7. 黄乐吉户,家庭人口5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白沙社区。救助金额7500元。

8. 蔡月君户,家庭人口4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白沙村。救助金额6000元。

9. 姚定兵户,家庭人口3人,家住鱼峰区白沙镇白沙村。救助金额4500元。

10. 李梁东户,家庭人口2人,家住鱼峰区里雍镇龙江村。救助金额3000元。

11. 梁志先户,家庭人口6人,家住鱼峰区里雍镇里雍村。救助金额9000元。

12. 黄太仿户,家庭人口1人,家住鱼峰区里雍镇富龙村。救助金额1500元。

13. 吴三才户,家庭人口1人,家住鱼峰区里雍镇广实村。救助金额1500元。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欢迎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对2021-2022年鱼峰区冬春救助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相关有效途径向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如实反映(联系人:梁颖,联系电话:3603267,地址:柳州市鱼峰区西江路北二巷司法大楼602室)。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

附:

根据《桂应急发〔2020〕152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标准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补助标准:冬春救助以口粮救助为主。口粮救助对象共分三类 :一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倒塌、粮食作物绝收或严重减收、因灾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二类对象为因灾唯一住房损坏、农作物减收、因灾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三类对象为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家庭。口粮救助标准为一类对象为每人每天1斤口粮,平均每人补助 5- 6个月;二类对象为每人每天1斤口粮, 平均每人补助 3-5个月;三类对象每人酌情补助口粮 1-3 个月。需衣被和取暖救助的,根据困难情况适当安排,给予每人不超过1床棉被、1件棉衣或1套冬衣救助。我区督促、指导村、镇对申请冬春救助对象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和民主评议,包括口粮及衣被等救助全部折算为现金发放,最终确定救助金额为1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