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使用方案

来源: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5-03-06 14:50   

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文件

鱼应急发〔2025〕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鱼峰区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使用方案》的通知

白沙镇人民政府

根据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柳财预追〔2025〕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柳州市鱼峰区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公开前须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柳州市鱼峰区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使用方案

2024年以来,我区白沙镇持续发生干旱等自然灾害,共造成白沙镇水山村、大田村、新安村等10个村屯共1113人饮水困难。为做好受灾地区群众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柳州市下达我区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20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资环〔2021〕60号)、《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柳财预追〔2025〕86号)等文件精神及柳州市应急管理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原则

本方案所称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以下简称“救灾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应急部门安排用于支持开展自然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的资金。

救灾资金使用遵循民生优先、体现时效、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公平公正、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分配方式

(一)资金来源。本次救灾资金来源于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柳财预追〔2025〕86号)下拨资金20万元。

(二)使用范围。本次救灾资金统筹用于白沙镇开展因旱饮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产生的供水送水支出。

(三)分配方式。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白沙镇上报的受旱情况、供水情况等为依据,将本次救灾资金调拨至白沙镇,由白沙镇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合理安排支出。

三、资金监管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做好救灾资金分配与落实、材料把关、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白沙镇要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安全使用救灾资金。

(二)加强监督,确保安全。坚持专款专用,规范安全使用救灾资金,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区应急管理局将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加强督导,适时跟踪问效,督促资金接收人上报进展情况;对资金使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白沙镇需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台账包括资金分配方案、供水项目实施方案、清单、合同、发票、验收报告、实施过程照片、公示情况、支付凭证等,并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台账(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区应急管理局(支付凭证于3月30日前报)。区应急管理局适时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谢丙妹,联系电话:2135171,电子邮箱:lzyfy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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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救助需求和款物

柳州市鱼峰区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使用方案

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文件

鱼应急发〔2025〕2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鱼峰区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使用方案》的通知

白沙镇人民政府

根据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柳财预追〔2025〕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柳州市鱼峰区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公开前须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柳州市鱼峰区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使用方案

2024年以来,我区白沙镇持续发生干旱等自然灾害,共造成白沙镇水山村、大田村、新安村等10个村屯共1113人饮水困难。为做好受灾地区群众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柳州市下达我区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20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资环〔2021〕60号)、《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柳财预追〔2025〕86号)等文件精神及柳州市应急管理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原则

本方案所称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以下简称“救灾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应急部门安排用于支持开展自然灾害救灾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的资金。

救灾资金使用遵循民生优先、体现时效、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公平公正、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分配方式

(一)资金来源。本次救灾资金来源于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柳财预追〔2025〕86号)下拨资金20万元。

(二)使用范围。本次救灾资金统筹用于白沙镇开展因旱饮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产生的供水送水支出。

(三)分配方式。区应急管理局根据白沙镇上报的受旱情况、供水情况等为依据,将本次救灾资金调拨至白沙镇,由白沙镇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合理安排支出。

三、资金监管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做好救灾资金分配与落实、材料把关、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白沙镇要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安全使用救灾资金。

(二)加强监督,确保安全。坚持专款专用,规范安全使用救灾资金,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区应急管理局将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加强督导,适时跟踪问效,督促资金接收人上报进展情况;对资金使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白沙镇需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台账包括资金分配方案、供水项目实施方案、清单、合同、发票、验收报告、实施过程照片、公示情况、支付凭证等,并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台账(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区应急管理局(支付凭证于3月30日前报)。区应急管理局适时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谢丙妹,联系电话:2135171,电子邮箱:lzyfyjj@163.com。